能源法研究会与北仲联合举办能源行业纠纷热点研讨会

日期:2018-10-30 12:00:00

2018年10月18日上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以下简称能源法研究会)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联合举办的“‘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8)’发布会暨能源行业纠纷热点研讨会”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来自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科研院校、能源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八十余名专业人士参与了本次会议。


活动现场

本次活动由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陈副秘书长对于到会嘉宾予以热烈欢迎,并就“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各领域的海内外发布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

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

 

北仲林志炜秘书长随后作开幕致辞。林秘书长指出,北仲处理的能源案件,凸显出“争议金额大”“涉及领域广”“审理较复杂”等特点;与能源法研究会合作举办会议,将深化活动的专业性、营造更佳互动环境;而对于相关议题的研讨,宜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进而促进能源行业良性发展。

 

其后,由能源法研究会石少华会长致辞。石会长对于能源法研究会的发展历程和专业构成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指出仲裁等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是能源企业解决纠纷的很好渠道,寄望与会专家就能源纠纷解决及行业改革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度研讨。

 

林志炜秘书长致辞

 

石少华会长致辞

 

本次活动第二部分为“中国能源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8)”(以下简称能源年度观察)发布。联合能源集团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张伟华先生作为撰稿人,对于能源年度观察进行了发布报告。张伟华先生着重解读了“能源企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矿业权司法解释”“没收条款及价格回顾”“不可抗力和法律变化”等内容;并认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能源争议是更好选择,因为仲裁庭更为侧重商业考虑。

 

张伟华先生发言

 

随后,众美集团副总裁齐晓东先生、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利宾律师、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宋红梅女士先后对能源年度观察进行了专业点评。齐晓东先生认为能源年度观察系统全面且析理充分,并结合从业经历对于“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领域竞争机制”“油田产品分成合同问题”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张利宾律师对于能源年度观察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结合相关实例对于“中国能源改革”“最高责任限额”“不可抗力处理”等问题进行深度阐述。宋红梅女士认为能源年度观察涵盖了政策解读和案例剖析、立足现状分析的同时进行了行业展望;并随后侧重新能源角度对“新能源转型”“能源纠纷跨界”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齐晓东先生发言

 

张利宾律师发言

 

宋红梅女士发言

 

本次活动第三部分为“能源行业纠纷热点研讨”,并分“煤炭矿业权纠纷”和“石油天然气纠纷”两个部分展开。本环节由能源法研究会郭进平副会长主持。

 

郭进平副会长发言

 

“煤炭矿业权纠纷热点”环节,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范小强律师作为主讲人,对“矿业权纠纷种类”进行了介绍,并对“矿业权纠纷疑难原因”和“纠纷疑难问题探讨”作出了专业解读。随后,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董春江先生、中国安全产业协会总法律顾问赵建军律师作为与谈嘉宾先后发言。李显冬教授对于“矿业权司法解释”进行了重点评论,并就“能源法制定”事宜进行了展望;董春江先生则侧重就“矿产资源边界”“公众利益保护”等事项的现实困境进行了分析解读;赵建军律师则主要谈及“矿业权设立流转特殊性”和“矿业权纠纷案由界定难题”等专业议题。

 

 

范小强律师发言

 

李显冬教授发言

 

董春江先生发言

 

赵建军律师发言

 

“石油天然气纠纷热点”环节,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育宏律师作为主讲人,对于“照付不议条款”“天然气保供责任”“管道投资运营纠纷”等问题作了阐释,并就相关热点案例进行了重点评析。随后,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利宾律师、中国政法大学于文轩教授、中国石油北京油气调控中心高级工程师姜勇先生先后发表与谈意见。张利宾律师重点对于北仲相关案件裁判思路、能源局天然气发展指导文件进行了解读;于文轩教授则就能源法制定历程、能源法诉讼重点案例等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姜勇先生则对合资合作合同风险控制、通过国际仲裁维护企业利益等作了介绍和展望。

 

胡育宏律师发言

 

于文轩教授发言

 

姜勇先生发言

 

最后,本次活动在与会人员热烈掌声中顺利落下帷幕!

 

北仲是国内领先、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构。能源法研究会作为能源领域产、学、研、政、律相结合的学术研究团体,与北仲合作举办本次活动,推动了行业专业人士的深度交流,有益于能源行业相关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能源法研究会与北仲将继续探讨举办更多类似活动及进行深层次合作,进而助力能源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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