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4-21 12:00:00
能源法是实施能源战略的行为规范,即国家实施能源战略的社会行为规则,包括对政府、公民、法人有关能源供给、储备、利用、交易等行为的规范。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能源立法所规范和调整的政府职责及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从近期、中期和远期能源战略的视角出发,来规范和调整社会相关方面关于实施能源战略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关系。在这些法律关系中,有关实施能源战略的行为原则问题,是应当首先予以明确的。
一、国外能源立法确立的行为原则例证
1.美国电力法案确立了以下行为原则
第一,消费者至上。将电力收益的三分之二回馈给消费者,其余的收益将用于确保美国商业的平稳过渡,以及对减排、增强能源安全的项目和技术进行投资。
第二,美国本土能源生产,减少对国外石油的依赖。美国每天用于外国石油的支出接近10亿美元,而这些资金大部分流向对美国国家和利益存在敌意的政权。该资金本可以投资在国内。《美国电力法案》将投资技术,促进本土能源供应,减少对外国石油的依赖。
第三,引领全球清洁能源经济,重获竞争优势。美国享有丰富的本土能源:煤炭、天然气、核能和可再生能源。每一种能源都将在清洁能源未来中起到关键作用。该法案将创造数百万的就业机会,重建能源基础设施,振兴创造未来清洁能源技术的生产基地。
第四,寻求新的减排方式,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对于电厂、重工业和交通三大排放部门,《美国电力法案》包括了独立且具有针对性的机制。每种方法都经特别定制,从而确保顺利过渡到人们共同的清洁能源未来。
第五,系统简单、稳定和安全的市场体系。解决碳污染的最大来源,通过固定价格范围,创造一系列简单清晰的规则,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可预见性。美国的碳市场结构消除人为操纵的可能,是一个安全且运作良好的市场体系。
2.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确立以下行为原则
(1)通过创造数百万的新的就业机会,节约数十亿美元的花销,并释放数万亿的清洁能源投资,来推动美国的经济复苏;
(2)通过减少对国外石油依存度来提升美国的国家安全,将美国带入真正的能源安全之路;
(3)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来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影响;
(4)向清洁能源经济转型,引领世界经济。
该法案四大部分,体现四项重要原则:
(1)清洁能源;
(2)能源效率;
(3)减少全球变暖污染;
(4)向清洁能源经济转型。
从两个法案可以看出,美国能源立法确立的行为原则反映了美国能源战略的基本思想和核心内容。具体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1.重视消费者,寻求社会公众利益,重视创造新的就业就会。
2.重视国家能源安全,摆脱国际对美国能源的控制或者制约。
3.重视充分、合理利用美国现有资源、能源,逐步推进新能源战略。两个法案中没有不切合实际地唱高调,没有在现阶段提出美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方案,而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能源、资源,逐步推进美国的国家新能源战略。
4.重视建立安全的市场经济体系,推进能源战略的实施。
5.以本国利益为核心,通过实施新能源战略使资金回流。
6.通过新能源战略继续引领世界经济发展方向。
1.能源专家的观点
我国能源专家提出了一份能源法草案建议稿,其中就能源法确立的行为原则提出了如下主张,包括六项基本原则:
(1)节约原则
(2)创新原则
(3)多元化原则
(4)市场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
(5)普遍服务原则
(6)公众参与原则。
2.对能源专家观点的认识
(1)关于节约原则。关键问题是合理利用能源,除了必要的战略储备,能源不可能不利用,因此最核心的问题是能源的合理利用、高效利用,只要实现了高效、合理利用,就必然实现了能源节约利用,否则只有通过不利用来实现节约,而高效、合理利用能源的关键是能源的综合利用。
(2)所谓创新原则概念含糊,创新是指什么?是能源利用的创新,还是能源创新,即发展新能源。如果是能源利用的创新,与传统能源清洁化的关系是什么?比如,与清洁煤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的关系;如果是能源创新,则与新能源及其设备研发、推广应用的关系是什么?比如与新能源汽车研发、推广应用的关系。另外,创新是能源利用的手段还是能源利用的原则,如果是原则,那么没有创新是否就意味着不能利用能源。
(3)关于多元化原则。多元化是指能源供给的多元化,还是能源利用的多元化,概念也不十分清楚。我国需要能源供给的多元化,包括国际合作的能源供给和国内能源开发,其中需要考虑能源的战略储备。同时,也需要能源利用的多元化,包括对传统能源实现高效、合理利用的综合利用;能源节约也尽在其中;还包括对新能源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等。
(4)关于市场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这条原则符合我国长期以来的做法。
(5)关于普遍服务原则。这条原则的含义也不十分清楚,从美国能源立法确立的行为原则来看,注重对消费者利益的维护,而普遍服务原则的含义不清,如何普遍,怎样体现普遍服务、有何标准和规则?
(6)关于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实现的最好手段是制度设置,即建立一套保证公众参与的制定机制和程序设定,但考虑能源战略的特性,是否实行这样的制度,确立公众参与为原则,如何实现公众参与?
1.节约优先。根据我国国情确立,美国未以此为主,而是明确利用现有资源和能源,推进新能源战略,如前所述“煤炭、天然气、核能和可再生能源,每一种能源都将在清洁能源未来中起到关键作用”。
2.立足国内。实现能源独立,与美国的能源独立,资金回流、能源安全相近似。
3.多元发展。依据我国国情的选择。
4.保护环境。实现能源安全与生态安全并举,重视我国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5. 加强国际互利合作。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外交方针。
6. 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给体系。
以上归纳为六项原则。
(一)基于战略的考虑
我国的能源战略应分步实施,明确近期、中期和远期战略目标。
近期应充分、高效利用化石能源,为新能源利用和快速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多方获取能源,已实现近期和中期能源储备,应对能源短缺和为未来提供基础和保障,以实现能源安全;注重能源储备管理和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避免大连港污染及类似污染事件发生。
远期应以重点利用新能源为核心,需要近期和中期为新能源利用提供物质、技术和管理上的保障条件。
能源法中应当对不同时期能源发展战略的原则问题做出规范,为不同时期实施能源战略提供基本的行为准绳。
综合以上对国外能源立法确立的行为原则和国内专家及主流立法观点的分析研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能源立法应当确立的行为原则,这些原则应当包括:
1.能源安全原则
能源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充足的能源供给,难以实现国家的战略发展,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认识能源安全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保障能源的有效供给和战略储备,能源安全原则就涉及能源的有效供给和战略储备这两个重要问题。
有效供给之下的具体措施,是多渠道供给和能源国际合作。因此,能源国际合作和多渠道供给原则就包含在能源安全原则之中。
2.能源综合利用原则
能源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保证能源高效利用和合理利用,能源综合利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途径,因此,能源综合利用应当成为能源立法确立的行为原则。确立这项原则需要注重的问题是如何考虑在近期和中期能源利用问题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而不是不切合实际地以所谓“发展低碳经济”为准则,限制现有能源的利用,相反,应当充分现有能源为未来新能源的广泛利用、实现未来低碳经济发展奠定重要基础。在这个问题上,美国能源立法确立行为原则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如前所述:利用“美国享有的丰富本土能源:煤炭、天然气、核能和可再生能源,(使)每一种能源都将在清洁能源未来中起到关键作用”。
3.生态安全原则
能源利用过程中的最大负面影响是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需要在能源利用过程中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即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和生态安全的双赢,高效、合理利用能源会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的破坏。因此,应当把保障生态安全作为能源立法确立的行为原则。
4.市场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
能源市场的合理运行是保证能源安全供给的重要内容之一,鉴于我国经济社会的特殊性,政府调控对保证能源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以市场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能源利用活动,既符合我国国情,也有利于能源高效、合理利用,应当构成能源利用行为的基本原则。
5.新能源目标原则
发展新能源不但是关系国家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国家在未来国际经济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的重要因素和根本保障条件,也是国家能源战略发展的必然方向,因此,将发展新能源确立为能源利用的行为原则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