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响 : 对消费异化的批判及低碳消费行为法律规制研究(2012年年会论文)

日期:2017-05-02 12:00:00

内容提要:人类的消费模式直接关系到地球的承载力,承载力就是极限,在低碳经济条件下,消费者的消费足迹直接体现为碳足迹,可以人类说碳足迹影响到这种承载力。当超出地球的承载力时,就会带来灾难性的结果---崩溃。从法律规范的角度考量,无论是绿色消费还是生态消费,都具有法律调节的不确定性。低碳消费作为与低碳经济相适应的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消费模式,符合人类社会可持续消费的理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性选择,符合环境正义的价值取向。低碳消费是后工业社会消费者低碳消费理念与低碳物质资料及劳务相结合的一种方式。

词:消费异化行为;低碳消费;低碳消费的法律规制

 

 一、对消费异化的质疑与批判

(一)“炫耀性消费”范式     

被《纽约时报》称为试图推翻传统制度、观点和价值体系的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1]在其所著《富裕社会》中指出富裕社会的病症所在。富裕社会是这样一个社会:人们不再像农业与前工业社会那样为担心个人温饱而劳碌,也失去了更多经济上的独立性;产品的主要功能不再是满足基本需要,而转向享乐与奢侈品消费;最后,与私人消费相比,从长期看更重要的公共产品──例如环境保护的生产却严重不足。这些观点于古典经济学似乎是格格不入的,但是,加尔布雷思从来没有被边缘化,他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力是卓越的。

加尔布雷思倍受尊崇的老师、被他称为美国历史上最为机敏的社会科学家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提出炫耀性消费的概念,并且对消费上附加的社会意义进行了淋漓尽致的剖析。在工业化的大背景下,消费竞争成为生存需要,消费被赋予社会附加意义。以消费作为财富的证明,有闲阶级被代理有闲代理消费。馈赠珍贵的礼物、豪华的宴会、奢靡的集会是身份、地位的象征。甚至浪费被解释为不论消费者所选择的是那一形式的消费,也不论他作出选择时所追求的目的何在,由于他的偏好,那种消费对他就有了效用。从各个消费者的观点来看,在纯经济理论范围内是不会发生浪费问题的。消费行为,特别是消费奢侈品的行为就成为光荣的行为由此可见,处于准和平时期的有闲绅士,不仅是他消费的生活必需品远在维持生活和保持健康所需要的最低限度以上,而且他所消费的财物的品质也是经过挑选的、特殊化的。对于食物、酒、麻醉品、住所、劳务、衣着、装饰品、武器及其它设备、娱乐品、符箓或神像等等,他都是任情消费的,是挑最好的消费的。他所消费的物品逐渐改进的主要动机和目的,无疑在于使改进了的、更加精美的物品,更加有利于他个人的享受和个人的福利。但这一点并不是消费的唯一目的。这里还存在荣誉准则,这些改进凡是符合这个准则的,就会受到欢迎,就会延续下去。[2]对有钱、有闲阶层的描述可谓是入木三分。但是,他过多地强调了思想、习惯、心理对炫耀性消费的影响作用。马克迅·贝格从奢侈与必需,新奇与模仿,公共与私人消费空间,过剩、品位和时髦,身份认同与自我展示等五个方面集中讨论了人们在对商品的消费过程中表现出的丰富文化意义。为消费性物品可以作为那些期待别人的生活方式的人们的一种所谓的文化入门之物。克里斯托弗·贝里对奢侈的概念进行了历史考察。认为在奢侈的古典范式中,意味着对美好生活的破坏,但是随着奢侈的去道德化.其推动消费的正面意义不断扩大,政府对待奢侈的态度,影响着社会政策和秩序。[3]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消费品市场繁荣,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出现消费主义倾向,名车豪宅、万元大餐、砸钱斗富……,这些行为已经远远超出生存意义上的消费,而是具有炫耀、面子、身份诸多要素的混合。不能否认,凡勃伦所提出的炫耀性消费现象也大量存在。以过度包装、豪华包装等为代表的过渡性消费一次性消费便捷消费比比皆是,这些现象还不是最残酷的,更为残酷的还是人们对这些现象已经麻木。但是,另一方面,消费主义与消费贫穷并存,中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0.4,处于社会矛盾多发期,贫富差距较大。中国有13亿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刚刚超过3000美元,按照联合国标准,还有1.5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艰巨。[4]

2009年,尽管国际钻石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普遍表现低迷,但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进出口、交易额仍然实现了稳定增长。首饰用成品钻石进口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钻石消费市场。据上海钻石交易联合管理办公室最新公布,上海钻交所钻石进出口、交易额达15.21亿美元,首次突破1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4%。上海钻交所是我国一般贸易钻石进出口的唯一通道。受益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国内珠宝市场特别是婚庆市场对钻饰的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中国首饰用成品钻石进口额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钻石消费市场;美国仍是全球最大的钻石消费市场。

钻石的消费表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钻石市场纷纷下滑,中国市场则异军突起,表明中国人的确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是我们不应忘记,温家宝总理在哥本哈根大会上的讲话,中国还有15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什么概念?在老少边穷地区,还有人温饱都成问题的时候,这个国家成为全球第二大钻石消费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加大、消费能力不均衡等消费问题甚至是社会问题大量存在,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极其不利的,需要政府对于消费模式的政策导向、法律规制和社会风气的倡导。

(二)消费方式与环境成本分析

美国学者艾伦·杜宁发出多少算够的呐喊!作为《多少算够---消费社会与地球的未来》一书的作者,认为联系人类和自然王国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消费者手中,提出消费与环境和生态的直接关系。地球资源的极限性与人类消费的无止境形成尖锐的矛盾。徐祥民教授认为,极限是认识环境问题的实质。与之相对应的分配的方法是对环境和资源采取的基本态度。该方法之所以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因为人类根据技术的进步对碳排放量进行计算,然后在国家之间进行分配。即使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人类可利用资源消耗的极限量,分配的方法仍然是有效的。[5]

人类的消费模式直接关系到地球的承载力,承载力就是极限。碳足迹影响到这种承载力。当超出地球的承载力时,就会带来灾难性的结果---崩溃。消费的环境成本提醒人类尽量消费本地食物。从加利福尼亚用货车运输一颗莴苣到纽约是种植它所消耗能源的三倍。一般一口美国食物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2000公里的距离。[6]

另外,人口的增长和技术变革 也是生态环境因素的变量。有人认为,人口规模是环境问题存在的根源,本文不能赞同。人口与环境的确有紧密联系。但是,人口并非是唯一的决定因素。人从出现在地球舞台上的那一天起,每天都要消费,不管他在开始生产之前还是生产期间都是一样。[7]消费的主体是人,人口的规模与消费密切相连。但是,消费方式不同往往产生不同的消费结果,美国人口规模与能源消费规模就是很好的例证。技术乐观论认为技术的发展可以解决所有的环境问题,本文也难苟同。这个世界系统的基本行为方式是人口和资本的指数增长,自然环境资源的有限性,二者之间矛盾得不到缓和,随之而来的是崩溃。《增长的极限》的情景分析并非危言耸听。

(三)对“绿色消费”及“生态消费”的反思

关于绿色消费的研究最早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1988年英国人John ElkingtonJuliaHailes出版了《绿色消费指南》,第一次提出绿色消费的观点。[8]消费对象只要是绿色环保的,就可以无限制消费。无论是绿色消费还是生态消费,生态环境对人类的消费行为的客观要求是做减法,消费行为本身需要环境付出巨大的代价。故而,本文认为,整体消费的量应减少,即做减法、减量化。这就与人类的消费需求产生矛盾,消费的动机出于需要,而人类的需要是无止境的,绿色消费显然在这一点上考虑不足。

绿色消费不仅包括绿色产品,还包括物资的回收利用、能源的有效使用、对生存环境和对物种的保护等。绿色消费倡导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崇尚自然、追求健康,在追求生活舒适的同时,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虽然绿色消费激起了人们对环境无害的产品市场的发展,其对整体消费水平的影响还不太清楚。绿色标签的使用也可能是出于竞争性考虑,对消费者起到迷惑或误导,使消费者忽视整体消费,在消费量总量上缺乏考虑,认为绿色消费多多益善,越多越好,所以具有片面性和误导的可能性。在绿色消费、可持续消费的基础上,有的学者提出生态消费的概念,认为生态消费是一种生态化的消费模式,它既符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又符合人与自然的和谐、协调,既能满足人的消费需求,又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9]此处的生态较之绿色似乎更让人难以把握,生态与我们业已惯用的生态经济中的概念一样,体现一种生态伦理的要求。[10]因此,绿色消费法、生态消费法不具有可操作性。

生态消费法是采用法律的调整目的和调整功能的方式来界定的生态消费法是国家给予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的需要而规范人们在消费活动中按照生态规律进行生态消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1]生态消费较之绿色消费的单线性思考过程中提出来的消费要求相比,是一种多线性交叉思考过程中提出来的消费要求。生态消费的提出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和进步,但是如果从法律规范的角度考量,无论是绿色消费还是生态消费,都具有法律调节的不确定性。生态消费中的生态很难在法律上界定和被把握,更难以在法律上实施。况且,现实的环境危机的缓解和适应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人类碳足迹已经超过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客观上要求人们的消费行为遵循减量化的基本原则。而绿色消费或生态消费则向人们传递一个信息,凡是 “绿色的”、“生态的”就意味着是环保的,人们就可以放心使用,并且多多益善,这与减量化的消费要求是相背离的。

(四)对不消费就衰退的质疑

尽管较高的经济增速会为中国带来更大的财富并使数百万人摆脱贫困,但是,根据世界能源展望的分析表明,中国的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面临着显著恶化的可能性。中国政府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应当采取更强有力的节能举措和缓解环境影响的举措。中国更强劲的经济增长有可能会带来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收益,但前提条件是政府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来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效、促进能源多样化以及缓解较高的能源消费量在环境以及其他领域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不消费就衰退”面上看有一定的道理。消费刺激生产,不消费生产的产品卖给谁去?生产规模小了,自然带来经济的衰退,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其实不然。增长、发展本身对环境就并非乐观,《增长的极限》告诉我们,经济的增长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不消费也并不简单的与不增长划等号,不消费是一种理性的消费选择,是满足自身基本的需要后,不过度消费。全球经济的建立确实主要是为了供应全世界上最富裕的1/5人口的消费生活方式,而从高消费到低消费的转变将彻底动摇这种结构。不消费就衰退是消费主义的翻版,在资本主义生产过剩---供过于求的经济背景下,社会风气鼓噪挥霍性消费,出现消费型社会,“费者主权”“费至上等等论调,人们大肆攀比物质享受。在这样一个社会,消费被极端异化。所谓异化,是指使本来作为人生存方式的消费成为一种背离人类可持续生存和发展利益的消费。[12]有人认为,消费是富裕的象征一次性消费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实质都是消费至上消费者主权消费者是上帝消费社会的翻版。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席卷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至今尚未走出低谷。在这样的背景下,消费主义再次抬头,其原因是有些国家认为消费可以拉动经济。例如,有人认为,启动和引导居民积极消费才是持久和长期的刺激经济增长良策。[13]这不失为经济走出低谷的一种选择,在这样一个新的经济周期里,如何使经济走出困境?首先应该考虑推出节能环保的新产品,实现高能耗产业结构转型,多向社会提供低碳产品供消费者选择。提供低碳产业发展带来的就业岗位,真正实现新一轮经济复苏。如若不然,遵循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消费理念,消费拉动经济的背后是地球上水污染、空气污染、全球变暖、自然灾害频发、酸雨、森林减少、土地荒漠。商业在一个行将就木的星球上不会有什么进展。[14]诚然,转变会面临挑战,但是总比饮鸩止渴的好。低碳消费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环境成本,以消费结构的转变,带动就业模式的转变。

(五)低碳消费不是不消费

低碳消费与经济增长并不矛盾。相反,低碳经济成为经济新的增长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低碳经济成为各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低碳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带来诸多商机。诸如低碳技术(CCS)、低碳产业等,将会大大拉动内需,带动新产业,促进就业。低碳经济对消费方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要求优化消费结构;转变消费观念;转变消费需求;改善消费环境。[15]目前,各国都在积极研发低碳技术,这是低碳经济成败的关键的技术因素,成熟的低碳技术大多掌控在发达国家手中,发展中国家要想获得该技术,就要从发达国家手中购买,这成为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瓶颈,从长远看,低碳技术研发成为新热点。低碳产业是对现有的高能耗、高排放和高污染的产业进行转型改造,碳排放成为企业效益衡量的标准,新的产业布局势必会带来就业岗位,促进就业。

2.清洁能源是低碳经济核心。低碳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传统能源的能源效率,减少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化石能源进行技术改造,降低其使用过程中的碳排放。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等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是不排放污染物的能源,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是指原材料可以再生的能源,如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能(沼气)、海潮能等,可再生能源不存在能源耗竭的可能,因此日益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尤其是能源短缺的国家。中国是一个多煤、少气、贫油能源结构的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十分迫切。发展清洁能源需要降低成本,真正让老百姓普遍接受才能促进低碳经济的实现。

3.低碳消费倡导节俭的生活方式,但是,低碳消费并不是不消费,它是引导人们消费结构的根本转变,变高碳消费为低碳消费,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C02排放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而且个人也应当承担责任。我们应当倡导和实施一种低碳的消费模式,一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在维持高标准生活的同时尽量减少使用消费能源多的产品。在减少碳排放方面,个人的行动非常重要,我们的衣、食、住、行都可以帮助减少碳排放。从日常生活做起,节省含碳产品的使用,通过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实现低碳经济,打破“不消费就衰退的神话”,由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由消费社会向低碳社会迈进,由“消费者主权”向消费者理性演进。

 二、低碳消费的意义

(一)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唯一进路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大背景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人类灾难,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人类健康,低碳消费是唯一的进路。低碳生活将引起人类社会的重要变革,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口带来的环境压力。20091118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发布了《2009年世界人口状况报告》。该报告的主题是人口与气候变化,主要探讨如何从人口的角度来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策略和措施。该报告指出,近50年来的全球变暖主要是由人类活动造成的,其结果又反过来影响着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现在只有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或缓解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严峻挑战。人口基金亚太地区项目顾问蔺彦明表示,全世界现在都在追求高度的工业化。发展其实很大程度上是指技术和物质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追求物质的发展肯定会对资源造成相当高的需求。这就是为什么减少人口的出生率、相对来说减少地球的承载量,从长远的角度讲,是能够改善全球气候变化的一种办法。[16]诚然,人口是影响环境的要素之一,人口数量增加势必加重地球的承载力,消耗的物质资源就多,对环境的破坏便严重。反之,减少人口的出生率,相对就减少了地球的承载力,其消耗的物质资料也就减少。同样,技术手段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人类的消费方式如果不改变,那么即便是少数人口也会带来灭顶之灾,所以,人类的消费方式由高碳消费转变为低碳消费才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关键。

(二)与低碳经济相适应的消费方式

 低碳消费是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一种消费方式,是一种生态规律相吻合的消费方式。科学家研究表明,气候变化可能不是一个平稳的线性过程,而是一系列的突发的震动,从一个稳定的环境翻转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恶劣环境。表现为反季节的、颠覆性的。没有预报,或者说有预兆,但这种预兆往往不被人们所发觉。气候难民不亚于战争难民。20091123  世界气象组织1123日发布的《2008年温室气体公报》指出,2008年,绝大部分温室气体含量继续增加,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的全球浓度达到自工业革命时期以来破纪录的新高,这些气体是大气中主要的长寿命温室气体报告指出,2008CO2在大气中的含量为385.2ppm1ppm为百万分之一),与2007年相比增加2.0ppm,继续呈指数增长趋势。工业革命前,CO2在大气中的含量大约为280ppm,几乎固定不变。[17]

随着工业革命取得巨大成果,机械化生产以及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社会矛盾带来产品过剩,生产者及利益共同体为了把过剩的产品卖出去,全社会都在积极推崇消费,我买故我在,消费符号化,成为群体划分、地位和身份的代名词,消费者主权、消费至上成为信仰,高涨的消费热情反过来有刺激生产,经济快速发展的结果是环境的巨大代价。

低碳经济是后工业化时代以来人类在环境危机面前,所做出的必然选择。从高碳经济到低碳经济,是一种痛苦的抉择,习惯于便利消费、一次性消费、豪华包装、面子消费等等的消费人群,让其减量化,适度消费、生存需要的消费,简朴消费是痛苦的。如果人类的消费方式不改变,那么发展低碳经济只能是一句空谈。

(三)国家环境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子

一个国家的蓝天白云不应该成为一种奢望,更不能旱灾、洪涝和飓风等灾害成为家常便饭,而风和日丽、旭日阳光成为例外,低碳消费势必带来环境的变化。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各国面临的问题,经济增长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寻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已经成为各国的焦点,低碳能源、低碳技术、低碳文化将成为国家环境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子。

1.能源因子。能源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能源效能;另一方面是新能源开发利用。同时这两方面都离不开能源资源技术支持系统。该系统的建立需要扩大国家能源技术预算和投资,用于能源技术发展和研发。该系统的建立也势必带来能源变革。能源变革主要包括以下内涵:首先对能源的巨大节能技术开展研发工作,高度重视节约能源的最终用途,促进能源节约的生活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接受低碳技术和产品,消费者使用节能产品,建设能源效率的国家;其次,实施能源效率标准,进行低效技术和产品改造,建立和促进市场的基础上节能体制和机制,制定政府宏观调控系统,以引导市场。再次,加强政府规划和政策指导,采取征收能源税,实施配套的投资、价格和贸易政策,建立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实施有关节约能源的法规,扩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和实施强制性标准,推动生产、建设和运输的能源效率。最后,加强宣传节约能源的教育。开展多元化的节能活动,提高人们的意识,实现全社会的节约能源。

2.技术因子。以低碳技术为核心的低碳经济技术变革(CCS技术)。就低碳经济全球化而言,中国面临新的技术革命的挑战,用先进的碳捕获、碳封存技术来代替高排放的旧生产技术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进而加快高新技术和服务业,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经济发展旧模式。

3.文化因子。“消费主导型”一直是西方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消费者用手中的货币为生产者“投票”。可见消费对生产领域的影响之大。后工业时代,随着环境的不断恶化,人类开始反思,经济发展所付出的环境代价,特别是在生态环境在被破坏后的不可恢复性,使人类对自身的经济增长方式提出质疑。“消费主导型”带来的“消费者主权的消费法律文化也在环境受到灾难性破坏面前难以为继,代之而起的是对消费者社会责任理论的认同和对消费者行为予以法律规制的立法活动。低碳消费引领消费文化变革,特是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是对传统的“炫耀性消费”为代表的高消费模式的彻底否定,它所倡导低碳消费文化,主要包括:减量化消费,为生活需要的必须消费,反对面子消费,高消费要付出环境对价;在全社会形成低碳消费的潮流,低碳消费成为时尚,低碳消费是一种文明进步的消费方式,高碳消费是一种愚昧落后的消费方式,而不是恰恰相反,本末倒置。

(四)引发经济与法的变革

1.产业结构变革。低碳消费引发产业结构的调整,这种调整一方面来法律强制,另一方面来自市场。以能源结构为例,20052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届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11日起生效。新法律涵盖了所有现代可再生能源形式,如风力,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水电)的能源,范围很广。它旨在提高大约15%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权力份额,到2020年实现20%的份额。通过建立一个政府主办,财政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税收减免。面对新情况,中国立法机构对节能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200912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041日起施行。将电网企业智能电网的发展规划纳入了法律范畴;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家设立政府性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能源结构发生变化。

2.突出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GDP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保护环境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平衡的使用自然资源同时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特别是对能源的需求与有限的自然资源的保护之间的平衡。为了平衡经济发展、公民福利和保护人类环境,美国政府开始,在二十世纪后半叶,建立法律、机构和程序来规范能源的使用,保护环境,限制污染。例如包括《荒野法》(1964年)的《清洁空气法案》(1967),《濒危物种法》(1973年),《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成立环境保护局(1970年),《清洁水法》(1972年),《安全饮用水法案》(1974),以及《资源保护和恢复法案》。

3.消费结构变革。从《只有一个地球》、《人类环境宣言》、《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可得知,环境观念、可持续消费观念、绿色消费观念,已成为宏观上引导消费的观念,微观上选择消费的观念。[18]韩国《绿色增长基本法》相对比较具体,该法第8条(国民的职责)每位国民在家庭、学校和职场,都要十分珍惜消费的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摒弃偏爱大型轿车的意识,使用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减少饮食浪费,彻底分类回收垃圾,保护自然生态,亲身实践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增长;国民应当监督企业伦理经营和绿色经营,将企业与绿色产品消费和服务相结合,诱导、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立足市场原理落实民间主导的绿色增长;此外,国家与地方自治团体应当积极协力实施绿色增长措施;国民应当自觉深刻认识到人类面临的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危机问题的解决责任。为享有健康舒适生活并将之传给子孙后代,国民应积极参加绿色增长活动。[19]

低碳经济实际上是一种创新驱动型的经济,没有创新能力难以实现低碳经济转型。中国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迈进,社会矛盾多发期,低收入与高消费的不均衡性,经济转型中带来的诸多问题,在消费结构上有所体现。在现有的消费结构中低碳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人们还在盲目攀比,私家大排量汽车,高档住房,而对于碳排放鲜有人计算。

(五)消费主体的权益与环境责任

《消费者权益法》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法律和制度安排。相对于消费者的九项权利,该法所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的十项义务,可见《消费者权益法》体现了对消费者的高水平的保护,在世界范围内起保护水平也是不低的。随着新情况的出现,特别是新的经济形态的转型,与低碳经济相适应的低碳消费的客观需要,对于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特别是环境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要求势必在法律上有所体现。低碳消费成为消费者的权利,同时也成为消费者应尽的义务。以新能源为例,可再生能源的定价,国家应依法保障允许电力设施运营商或零售商,并入国家电网,在价格上取得政府的补贴,以使其在相关市场上获得竞争能力。同时,给消费者知悉真情和自主选择能源消费的权利。让消费者以可再生能源为第一个选择。

上述政策倾向于推动可再生能源,并要求电力生产商和供应商,以减少传统能源如碳密集型电厂的碳排放量(煤和天然气),同时大力发展和促进低碳能源,诸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源和核能等。以加拿大为例,通常做法是政府购买低碳能源的电力,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消费者,发挥地方和国家的双重管理的作用,通过发放的许可证等行政手段和电力发展的标准的法定规制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通过这些政策选择,加拿大的能源市场正在经历着从传统的矿物燃料向可再生能源受到青睐一个戏剧性的转变。

虽然可再生能源较之传统化石燃料能源在保护环境方面更具优势,但是它们往往是因为高科技的投入而使得价格昂贵。例如,风能的设备本身就十分昂贵,成本较高,对风力的性能、质量也有要求,这就使得终端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能源付费较高。一般来讲,消费者消费电力是遵循市场规律,得到自己满意的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对价,消费者很难自发地消费价格高的环保的电力能源。所以,随着科技的进步,可以将可再生能源成本大大降低,促进消费着消费选择。并且,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也需要不断提高,为低碳消费扫平道路。更为重要的是,风力能源成本下降是由于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对风力发电的消费也反过来促进了风电能源生产。各国政府,行业和消费者开始认识到可再生能源的开采和应用相关的潜在益处。从环境角度,风力能源的使用大大降低了土地和空气污染的不利影响,同时保护、减轻对当地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影响。因此,风能正在成为一项重要的可再生替代能源的方法在全球展开。

三、低碳消费的法律界定

低碳消费是人的消费,所以要从人的本质出发来研究。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0]人类的消费行为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经济形态。换言之,人类的消费行为与其所处的经济形态密切相关。正如《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的:要达到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就需要提高生产效率和改变消费模式,以便强调最妥善地利用资源和尽量减少浪费。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努力实现废物产量最小量化和再资源化.节约资源、能源,提高效率。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势必与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相适应,碳经济有与之相对应得高碳消费模式,低碳经济存在与之相对应的低碳消费模式,消费模式与经济模式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在中国,随着低碳经济的兴起,人们对与之相适应的消费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对低碳消费存在诸多解释,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低碳消费是后工业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下消费者消费理念与消费资料供给、利用的结合方式。这种对低碳消费内涵的理解仅仅解释了一种存在或者说是一种发展趋势,并未挖掘问题的实质,在后工业时代存在的消费模式并非仅有低碳消费模式,除低碳消费模式之外,并不排除其它的消费模式的出发点也是出于对后代负责任的考量,所以这样的理解使得人们对低碳消费的内涵把握流于偏颇,认识模糊。作为一种消费模式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模式,更与其它经济模式下的消费模式有着明显的区别,要认识这些区别,必须从政治经济学源头进行理论挖掘,追根溯源,运用经济法以及法学的相关理论来揭示低碳消费内涵。

(一)消费基本理论认知

根据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消费分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消费私人性与环境公共性的冲突与困惑。人类生存一刻也离不开消费。古典经济学家普遍认为,消费是为了生产效用。消费,英文为“consumption”,意为用尽消费消费量[21]词义上解释消费,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消耗物质财富[22]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消费是人们为了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对物质资料的使用和消耗。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23]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和劳务的生产与生活中,对物质产品和劳动力的消耗过程。[24]消费接近的意义在于使用,物质被消费掉,是指他的使用价值消失。必需品、舒适品、奢侈品的消费,但是这种划分也是相对的。就必需品而言,是限于足以使劳动者大体上能维持自己和家庭的那些东西。亚当·斯密认为习惯的高雅也是必须。习惯的改变也许可以节省消费,但是任何必需品的节省都是不经济的。[25]消费可以看作是负生产。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内在要素、必要条件、最终完成与前提,并且,消费是一切社会形态中生产的最终目的。[26]马克思在研究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提出经济学的研究仅仅对物的研究是不够的,必须进而对人的关心进行研究。

从环境的角度来讲,消费意味着使用、用尽地球资源。消费成为环境问题的最大挑战。从环境法律的角度讲,消费与环境的问题实际是一个私人权利与公共权利的关系问题。

消费是由市场决定的私人问题。就个人消费而言《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指出:每个人都不断地寻求对其个人(而非对社会)最有效方法利用其掌管的资产。但对其私利的探求自然地(或者必然地)使其选择对社会组有力的资产利用办法……”他通常当然无意于促进公共利益。只因个人安全,他偏爱国内而非国外产业;也引起私利,他以最大产出价值的方式组织生产。在此,跟其他很多情形一样,他非出于本意但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指引领来推进一个目标。尽管社会不是其关心的对象,但这对社会不总是坏事。较之于真正意欲促进社会利益,追逐其私利通常更能达到促进社会利益的目的。[27]这一点在他的另外一部旷世之作《道德情操论》中有了深入的注解,我们夸耀自己的财富而隐瞒自己的贫穷,是因为人们倾向于同情我们的快乐而不是悲伤。我们不得不在公众面前暴露出自己的贫穷,并感到我们的处境虽然在公众面前暴露无遗,但是我们受到的痛苦却很少得到人们的同情,对我们来说,再也没有什么比这更为耻辱了。我们追求财富而避免贫困,主要不是出于这种对人类情感的关心。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辛苦和劳碌是为了什么呢?贪婪和野心,追求财富、权力和优越地位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是为了提供生活上的必需品吗?那么,最低级劳动者的工资就可以提供它们。我们看到工资为他们提供食物、衣服和舒适的住房,并且养活整个家庭。如果仔细地考察一下他的经济,我们就会发现:他把大部分工资都花在生活便利品上,这些便利品可以看成是奢侈品;并且,在特殊的场合,他甚至会为了虚荣和荣誉捐赠一些东西。[28]消费与私人性息息相关,对于富人的必需品而往往是穷人的奢侈品。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后失灵了,并没有像他所论述的那样对私利的追逐促进公共利益,环境问题的出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所以国家之手的干预应运而生。

马克思把生活消费称为原来意义上的消费[29]使人们通过消费生活资料来满足自身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生产消费本质上是物质资料的生产,通过物质资料的使用生产出新产品,它是直接与生产合二为一的。生活消费本质上是人类自身的生产,或者是劳动力的再生产。任何消费活动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消费主体(消费者)、消费客体(消费商品和服务)、消费环境(自然、社会、文化环境)[30]

消费方式是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马克思恩格斯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31]根据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消费是生产的终极环节,在社会再生产中,生产表现为起点,消费表现为终点,分配和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生产直接也是消费消费直接也是生产。[32] 可见,生产、消费、分配与交换四个环节相互制约、联系密切、缺一不可。消费这种终极环节与生产这种初始环节,同时又是互相彼此,他们是一对辩证关系的概念。生产直接着消费消费直接着生产[33] 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作用于生产。经典作家的论述对于当今社会的新型消费模式的建立仍具有指导意义。

(二)低碳消费的界定

所谓低碳消费是与高碳消费相对应的一种消费方式,是指遵循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原则,使用低碳物质资料及劳务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行为过程。通常可以将低碳消费分为低碳生产消费和低碳生活消费。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内涵:第一,与现有的消费模式不同之处在于,低碳消费的出发点是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落脚点是全人类生存与发展问题,“低碳环保”应该消费者消费行为的价值取向。最初对低碳消费的研究主要是考虑能源安全和居高的油价以及能源枯竭等资源性问题,随着气候的变化带来的环境破坏,该领域的研究则更多地考虑到气候变暖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全人类生存环境问题。低碳消费是在可持续消费的理念下、随着新的经济模式产生而产生的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199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首次定义可持续消费为提供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使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减少,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不危及后代的需求。可见,减量化、非线性和低污染是可持续消费的基本要求,低碳消费是一种具体化的可持续消费模式。第二,低碳消费并不简单等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消费模式,相反,它对于工业化程度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很高,是一种高技术含量的消费模式。在这样一种消费模式下,人们生活水平并没有降低,人们的幸福指数也不会下降,相反,在科技的保障下,“碳排放量”、“碳足迹”与每个人的消费行为挂钩,人们在衣、食、住、行方面的消费便捷、高效和环保,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第三,低碳消费是以全社会的低碳消费意识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的一种消费行为。人们生活方式的选择是一种私权利,人们自觉选择一种低碳环保的消费行为,必须是出于内心的自觉,这样才能长治久安,反之则流于形式,停留在嘴上,说说了之。那么,如何能促进低碳消费模式成为全社会的自觉地消费模式呢?需要法律予以规制。对消费行为的法律调节并不是新鲜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但是,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停留在注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也是与工业文明以来,消费者弱势地位、保护弱者的立法初衷相表里的。在低碳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在保护消费合法权益的同时,需要加重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如基于循环再利用对垃圾分类、基于“碳足迹”选择出行方式、给予低排放减少消费总量等。第四,低碳消费必须有低碳生产作保障,即由生产环节提供低碳消费产品供消费者消费,同样,消费者通过对低碳产品的消费促进低碳生产。生产者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经济自发调节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市场是有缺陷的,环境外部性就是典型的市场缺陷之一,低碳生产需要政府推动,法律规制。本文侧重研究的是低碳生活消费,诚然,低碳生活消费离不开低碳生产消费。低碳生活消费刺激低碳生产消费,低碳生产消费是低碳生活消费的保障和基础,这种消费模式遵循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的基本原则。通过上述分析,可见,低碳消费作为与低碳经济相适应的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它是人类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消费模式,符合人类社会可持续消费的理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性选择,符合环境正义的价值取向。低碳消费是后工业社会消费者低碳消费理念与低碳物质资料及劳务相结合的一种方式。

(三)低碳消费的特征

1.现代性。低碳消费是与低碳经济相适应的消费方式。它的产生是在后工业化时代,社会生产力在科学技术的带动下突飞猛进的发展,而经济的高速发展是建立在对化石燃料的高度依赖的基础上的,形成高碳产业结构,人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以高碳消费为主,由此带来气候变化等一系列环境灾难,地球资源受到极大地破坏,在这种背景下,引发人们对消费方式的反思,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低碳消费的倡导及其法律规制。低碳消费与原始社会的刀耕火种、食不果腹的生活并不可同日而语。

2.技术性。低碳消费的技术性要求高,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是其基本原则更是基本的技术标准,CO2的捕获、运输、封存技术(CCS技术)是低碳消费的生产技术保障,在生活领域则直接表现为:以低碳汽车、低碳建筑、低碳能源等为消费对象的低碳生活。

3.公平性。从国际上看,科学合理协议规制各国承担的碳排放标准,既要实现生存发展,又要节能减排共佑地球家园,建立清洁生产制度、碳排放交易制度、联合履约机制,碳排放已经超越了国界,人类必须加强合作。从国内来看,公民个人的碳排放量也许科学合理计算,以市场手段进行交易,利用科技、法律、道德等手段,引导低碳消费,从而实现低碳社会。低碳消费并不等于不消费,低碳消费也并不是贫穷的代名词,相反,它是一种高品质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体现了人与自然的 和相互尊重。

4.可持续性。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改变能够为所有行业中的气候变化减缓做出贡献。[34]生活方式的改变可减少温室气体(GHG)的排放。强调资源节约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可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这样既有公平性,又有可持续性。教育和培训计划能够有助于克服市场在接受能效方面的障碍,特别是与其它措施相结合。居住者行为、文化形态、消费者的选择以及使用技术等方面的改变能够大幅度减少与建筑物能源使用有关的CO2排放。交通运输需求管理能够支持GHG的减排,它包括城市规划(能够降低旅行需求)、提供信息和教育技术手段(能够减少汽车的使用,并有助于提倡高效的驾驶方式)。在工业方面,管理工具包括了人员培训、回报制度、定期反馈、现有规范文件的编制,这些工具能够有助于克服工业组织面临的障碍,减少能源的使用和GHG排放。[35]

5.适度性。国家的节俭和个人的节俭是形影相随的。[36]节俭之风是国家始终要倡导的。适度消费的确是一个很难把握的问题,人的需要是无止境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有些消费行为是非理性的、过度的消费,即并不是自身所必须的消费,而是出于一种攀比和炫耀心理,既败坏了社会风气又浪费了社会资源,如果形成风气,则带来环境灾难的后果。低碳消费即引导适度消费,即是生活消费保持在是自身必须的范围内,而超出的范围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加重高碳消费成本。但是一个人的欲望或者需求又是可控的,可以依法设计碳排放量在公民个人之间的流转与购买,这样既不对消费方式这一私权领域过多的干预,又能实现碳排放量与个人消费挂钩,减少过度消费。

总之,低碳消费行为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维持人类生存的根本要求。

 四、低碳消费法基本框架

(一)划分依据

低碳消费法基本框架的构建主要考虑到与低碳消费相关的能源消费的七种消费,即煤炭、石油、煤气、电、热、生物质和废物能源消费。此外,在低碳消费法的内部构成上,还考虑到可再生能源消费因素和消费的用途,对其进行法律来框架构建,综合考量后,将低碳消费法按照七种消费,即工业、农业、交通、林业、住宿、服务、终端消费(Total Final Consumption TFC[37]来进行法律框架构建。

(二)基本框架

目前尚无一部统一的低碳消费法,但是在现行法律中存在大量的低碳消费法律规范。这些法律规范也是存在内在的规律性的,即以基本的低碳消费法律规范为主体,包括了事务法和手段法两大类。事务法部分是法律对本身具有碳排放功能的领域进行的规制;手段法是对成熟的政策、措施及技术规范上升为法律。事务法主要包括:低碳能源消费法、交通低碳消费法、工业低碳消费法、农业低碳消费法、建筑低碳消费法、林业碳汇促进法、固废低碳再利用法等。手段法主要包括:低碳技术保障法、政府低碳采购法、低碳消费教育法、碳税及财政低碳激励法、低碳消费促导法、碳排放交易法等。

(三)事务法部分

事务法部分的低碳能源消费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化石燃料补贴禁止法,尽管中国在一定时期内实施该法还有一定困难,但是,从战略的角度来看,低碳经济已经成为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化石燃料高碳排放必须依法规制,必须通过法律或者经济的手段降低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化石燃料碳费征收法,在不适合开征碳税的领域可以考虑以行政收费的形式,达到调节能源结构的目的;可再生资源补贴法,可再生能源属于新能源,是相对于不可再生能源而言的,它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8]

交通低碳消费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运输技能法、生物燃料混合动力法、机动车CO2排放标准、车辆购置税法、低碳交通规划法等。工业低碳消费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碳交易许可法、碳税法、碳补贴法、碳基金法、低碳绩效考核标准等。农业低碳消费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化肥、灌溉低碳财税法、土壤碳规划法等。建筑低碳消费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低碳建筑法、低碳建筑规划法、可再生能源奖励法、家电标准、标识制度等。林业碳汇促进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森林碳汇促进法、土地低碳消费法等。固废低碳再利用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固废法、污水防治法、废物再循环利用鼓励法等。

(四)手段法部分

手段法部分的低碳技术保障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碳捕获、碳封存、碳回埋和碳运输法等。政府低碳采购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政府低碳采购法、政府低碳采购目录等。低碳消费教育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各类学校低碳消费教育法和社会组织团体低碳消费教育等。碳税及财政低碳激励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碳税法和低碳财政激励法。碳税法是以针对化石燃料征收碳税的行为为调整对象的法律。对化石燃料征收碳排放税,通过经济杠杆减少排放,加重碳排放的成本。通过税收是环境成本内化,加重碳排放企业负担,加重生产者社会责任。低碳财政激励法主要包括碳预算、财政补贴、低息贷款、税收减免、贴息、低碳基金等激励措施的法律规制。以可再生能源为例,电网企业不能通过销售电价回收的(电网费等),可以申请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助。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能源、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有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39]低碳消费促导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政府低碳消费促导法和低碳消费社会促导法,通过法律来调节人们的消费行为,从而引导人们使用低碳产品,接受低碳服务,采用低碳生活方式,养成低碳生活习惯。碳排放交易法的下位法主要包括:碳预算法和碳价格法等。低碳消费法与清洁生产法,在不同的领域发挥作用,前者主要在消费领域发挥作用,后者主要在生产领域发挥作用。


[1]哈佛大学保罗·M·沃伯格经济学荣誉退休教授。40年间著书30部,其中包括《美好社会》(The Good Society)、《富裕社会》(The Affluent Society)和《1929年大崩溃》(The Great Crash 1929).

[2] []凡勃伦:《有闲阶级论一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蔡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59页.

[3] 参见:MMiller,Just Looking Coll8llmer CultureNew YorkMelhuen198677 []克里斯托弗·贝里:《奢侈的概惫及历史探宽》,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96页.转引自康宁:《从符号价值到物的社会意义当代西方消费文化范式的转变》,《理论与现代化》,2007年第6期,第110111.

[4] 温家宝总理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领导人会上讲话.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9-12/19/content_12668033.htm 2010.1.10访问.

[5] 参见徐祥民:《极限与分配再论环境法本位》,《中国人口·资源环境》,2003年第4,期,第2326.

[6][]艾伦·杜宁:《多少算够---消费社会与地球的未来》,毕聿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6.

[7]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91.

[8] 孙启宏,王金南:《可持续消费》,贵阳:贵州科技出版社.2001年版,转引自秦鹏:《生态消费法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重庆:重庆大学,2006. 作者将绿色消费定义为避免使用下列商品的一种消费:(1)可能危害消费者自身或者他人健康的产品;(2)在制造、使用或者处理上会对环境造成损害的产品;(3)在制造、使用或处理上会消耗过多的能源产品;(4)引起过度包装或者过短的生命周期而造成不必要浪费的产品;(5)使用来自频临绝种动植物或频临毁减环境物质的产品;(6)因毒性测试或其他目的而残酷或不必要使用动物产品;(7)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有不利影响的产品。

[9] 秦鹏:《生态消费法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重庆:重庆大学,2006.

[10] 秦鹏:《生态消费法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重庆:重庆大学,2006.

[11] 秦鹏:《生态消费法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重庆:重庆大学,2006.

[12] 张兴桥:《消费异化与消费伦理》,[博士生论文],吉林:吉林大学,2004.

[13] 孙国锋:《中国居民消费行为演变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3.

[14] []艾伦杜宁:《多少算够---消费社会与地球的未来》,毕聿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74.

[15] 陈晓春,张喜辉:《浅谈低碳经济下的消费引导》,《消费经济》,2009年第4期,第7172.

[16] 2009年世界人口状况报告》关注人口与气候变化问题, http://www.un.org/chinese/News/fullstorynews.asp?newsID=12570

[17] 气象组织,2008年主要温室气体达到自工业革命以来的最高值, http://www.un.org/chinese/News/fullstorynews.asp?newsID=12588

[18] 李彦和:《论现代生活方式》,宁夏党校学报,2003年第9期,第56.

[19] 韩国绿色增长基本法.中国能源法律网. http://www.energylaw.org.cn/html/news/2010/2/8/201028169193759.html

[20]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恩选集》,第一卷,19956月第2版,第56.

[21] 《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48.

[22]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50.

[23] 《中国大百科全书·经济学Ⅱ》,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版,第1078.

[24] 尹世杰:《当代消费经济学词典》,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

[25]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陈瑞华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081.

[26] 田辉编著:《消费经济学》,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

[27] The Wealth of Nations,at 65-66转引自[]约瑟夫. P.托梅因,理查德.D.卡达希:《美国能源》,万少廷译,张利宾审校,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9.

[28] []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韩巍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8年版.

[29]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3.

[30] 尹世杰,蔡德容编著:《消费经济学原理》(修订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31]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

[32]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恩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3]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恩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34] IPCC Fourth Assessment Report: Climate Change 2007 (AR4)

[35]http://www.ipcc.ch/pdf/assessment-report/ar4/wg3/ar4-wg3-spm-cn.pdf  2009115访问.

[36]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1.

[37] 终端能源消费(enery end-use.按照OECD/IEA的定义,终端能源消费是终端用能设备入口得到的能源。因此终端能源消费量等于一次能源消费量减去能源加工、转化和储运这三个中间环节的损失和能源工业所用能源后的能源量。中间环节损失包括选煤和型煤加工损失,炼油损失,油气田损失,发电、电厂供热、炼焦、制气损失,输电损失,煤炭储运损失,油气运输损失。在我国能源统计中的情况. 在中国能源平衡表统计中,按等价值计算的终端能源消费中只扣除选煤、炼焦、油田、炼油、输配电损失,未扣除发电损失和能源工业所用能源。因此,计算得出的终端能源消费量远高于按照国际通行准则计算得出的数量。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17.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24.25.26.

上一篇: 王祥修: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2012年年会论文)

下一篇: 吴钟瑚 : 制度创新促使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2012年年会论文)

友情链接
行业协会
媒体机构

“扫一扫”

进入手机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