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
www.energylaw.org.cn中 国 法 学 会 能 源 法 研 究 会
会 长:石少华
名誉会长:叶荣泗
常务副会长:周立涛
副会长:(按姓氏笔画排序)任华 陈 臻 肖国兴 李朝晖 周凤翱 贺 刚 郭进平 曹富国
秘书长:吴爱红
高级顾问: 徐锭明
顾问: 吴钟瑚、王永干、吕振勇、肖乾刚、姜智敏、邓建利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领导简介
石少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巡视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矿业大学教授、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顾问。自1985年以来在原煤炭工业部、能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是我国第一代政府法制工作者。作为主要执笔人,先后主持起草并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十余部法律、行政法规。撰写发表了数百万字的《能源法规释义》、《煤炭法概要》、《安全生产法条款解析》、《安全生产法治总论》和《安全法学》等十部法律专着及文章。曾主持了能源法律体系框架的课题研究,参与了《能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的制定工作。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中央电视台提名为2014年度中国法治人物。
周立涛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先后在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煤炭海外开发公司工作。主编或参编《劳动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人民法院出版社)、《破产法新释与例解》(同心出版社)等。曾被评为“十大中央企业优秀总法律顾问”。
任 华 高级经济师,国家电网公司法律顾问、经济法律部副主任。参与《电力法》修订、《能源法》起草、《可再生能源法》制订和《反垄断法》实施等,参加世行“电力部门改革战略选择”及“电力工业法规与管制框架”等许多课题的研究;组织制定《电力工业利用外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内首个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国家电力公司首个合同管理办法;参与编写《全国电力系统“二五”普法专业读本》、《国家电网公司招标活动法律保障工作实务指南》、《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实务问答》、《电网建设案件处理实务问答》、《招标活动法律保障工作实务指南》、《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务问答》、《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实务操作手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改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等。
陈 臻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长江流域能源专委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协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主要从事重大项目融资、工程建设管理、投融资并购等疑难法律服务;对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及电价政策等有深入理论研究及丰富实践经验;对国际工程风险管理及FIDIC合同有深入理解与丰富实践经验;对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领域的法律服务有前瞻性与开拓性的研究, 2013年率先发起“碧水蓝天法律保障活动”。在国家级刊物和出版物上发表有《页岩气开发十大法律风险》、《美国煤炭投资法律制度研究与风险管控》、《关于页岩气开发的美国经验启示与我国监管制度建设的思考》、《国内分布式能源的法律环境与实务研究》、《如何化解环境能源项目邻避危机》、《电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风险防范》等论着。
肖国兴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博士毕业。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主要代表作包括《能源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自然资源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发表《能源效率与法律制度的理性选择》、《论能源法律制度的结构与成因》、《论能源战略与能源规划的法律界定》、《论能源法绩效指标的法律实现》等四十余篇论文。
李朝晖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曾在原核工业部工作。曾组织核、国防科技工业、能源领域重大法律课题研究;组织起草《原子能(草案)》、《核出口管制条例》、《核损害赔偿条例》;参编《军工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等书。工信部《原子能法》立法工作专家组成员。
周凤翱 博士,教授,博导,国家能源法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主任、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能源法研究所所长、能源信息研究所所长、能源教育研究所所长,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工信部《原子能法》立法工作专家组副组长,《能源法》、《核电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主要从事中国能源法、外国能源法、国际能源法,能源政策、能源体制、能源管理等方面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司法部重点课题1项、专项课题1项。主持国家能源办、国家能源局、商务部、国家电监会等部委,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能源企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美国能源基金会、德国技术合作公司等国外机构委托研究课题22项。
贺 刚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所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人事部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处长,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处长、副主任等职。长期从事能源法、电力法、公务员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
郭进平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石油工业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主任科员、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政策法规局总经济师、发展研究部副主任等职务。主编《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规范比较概略》、《俄罗斯管道法》、《英美加管道法律资料集萃》等。
曹富国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主要着作有:《公共采购中的环境、能源与资源法问题: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合着,第一着作人);主要论文有《中国大陆能源效率服务采购政策之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关系的规制及其改善-基于公共采购视角的研究》《城市管道燃气接驳费的意义与法律规制》等。主持和承担了“GPA 与电力货物服务及工程招标管理问题研究”、“美、英、法、德国电力开放与保护背景分析及我国电力行业应对策略研究”等多个重大课题研究。
吴爱红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政法部主任,高级经济师。曾参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原子能法》、《核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和研究活动以及国资委、核电、电力行业多项课题的研究工作。曾组织《中外核能合作法律问题研究》、《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工作。工信部《原子能法》起草工作专家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