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少华会长、郭进平副会长应邀参加“国际能源转型与能源安全法商对话”

日期:2019-01-17 12:00:00

201919日,由能源观察家30人平台、君合律师事务所和安理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国际能源转型与能源安全法商对2019年第一期:国际热点区域风险管理专场在君合律师事务所成功举行。对话由君合律师事务所国际油气与新能源业务组令狐铭律师和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顾问赵建军律师联合主持。参加对话的嘉宾有中国安全产业协会肖健康理事长、民德研究院院长陈卫东、君合律师事务所顾问令狐铭、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连晶律师,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顾问赵建军。我会石少华会长、郭进平副会长及陈兴华副秘书长应邀参加。

中国安全产业协会肖健康理事长介绍了2014年成立的中国安全产业协会的情况,结合目前协会对新能源车电池等方面的研究与投入,探讨能源事故的相关情况。强调协会旨在通过智能制造与本质安全来推动中国安全产业的发展,从能源事故的源头来保障能源安全。

石少华会长介绍了1997年成立的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的相关情况,协会会员涉及产业界、学界、研究机构、政府机关、律所等范围,在中国能源法相关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郭进平副会长分析与探讨了能源安全在不同语境与背景下的外延与内涵,强调需要通过限定能源安全的定义来进行探讨与研究。

《能源情报》创始人张旭东通过介绍目前天然气行业的情况,特别是目前LNG(液化天然气)市场的发展情况,探讨了LNG供应安全保障相关方面的问题,强调中石油等企业在综合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应适时分享,以及国家的油气相关标准应当落地。

民德研究院陈卫东主要探讨了三个问题:一是四家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城市燃气企业(华润、中燃、港华、新奥)属于外商企业,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准它们在50万人以上的城市的燃气公司占控股地位,束缚了这些企业的发展;二是中国对国家安全的相关定义与国外主要国家的差异;三是在能源转型的背景下,中国三大石油公司的保供责任不去除的话,无法实现该领域的市场化。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连晶结合个人在海外的职业经历,探讨了能源企业在国际能源业务中合同条款复杂化等问题,强调法律工作者在能源转型与能源安全中所应当发挥的作用。

中油国际张宇介绍了中油国际的发展情况,公司正在从资产管理型转变为公司管理型的过程,强调企业需要提前考虑LNG过剩问题,以及强调国际能源竞争中企业所应当发挥的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家王社坤介绍了中国目前在环境能源领域的立法、执法等方面的相关情况,相较于以往,情况已有了非常大的变化与进步。

我会副秘书长、北方工业大学副教授陈兴华阐述了此次研讨会的启发,强调科研院校应当加大与能源领域的企业等相关组织的合作,来加强能源法相关研究的实践性。发言最后部分,还特别邀请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前往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的年会进一步发表真知灼见。

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顾问赵建军以“从能源企业决策效率角度谈法商思维”为题进行讲说,分析了法律思维与商事思维二者的差异,阐述了二者结合的法商思维的内容及其四个层次。最后结合个人在一带一路领域等方面的相关经验,强调法商思维以及法商思维人才在能源安全等领域的重要作用。

 

此次法商对话是由赵建军常务理事牵头联络协调的一次学术活动,搭建了研究会与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君合律师事务所、能源观察家30人平台、安理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沟通桥梁,有利于研究会“走出去、引进来”、引入更多资源的同时也扩大了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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