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师生对中石油东南亚管道有限公司进行访谈调研

日期:2019-08-08 12:00:00

2019年,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组织的第四届高校法学研究生“绿能杯”暑期调研竞赛正式开始。本届竞赛主题为“天然气产业法律问题调查研究”。630日,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张玲教授和研究生朱逸杰、王珠雅,与中石油东南亚管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湘球进行了访谈调研。访谈一共持续一个半小时,双方就中缅油气管道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张玲教授和学生就中缅油气管道的起源、发展,以及该投资项目开展与运营时所可能遇到的法律适用和法律风险等问题向陈湘球副总经理提出了一系列的疑问,想了解该项目所涉及到的国际法律关系以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同时认识该项目较为顺利与成功的原因,并将其与其他能源投资项目进行对比,以获得更多宝贵经验。陈湘球副总经理从中缅油气管道最初的起源开始,详细地介绍了中缅油气管道项目的具体情况。该项目的天然气管道最初源自韩国大宇公司发现的大型气田,之后由印度接手,随后中国中石油、法国道达尔等企业相继加入该项目。而中缅原油管道,则仅有中石油与缅甸政府直接交涉、建设并投入使用。在法律风险方面,中缅油气管道项目所使用法律为英国法,投资争端交予新加坡国际仲裁庭仲裁。面对战争与自然灾害等外来风险,项目选择向国际上知名保险公司投保并加入相关条款以作为保障。而面对征收等国家行为,因这类风险无法防范,故并未对其采取应对措施。陈总认为,中缅油气管道之所以成功,一方面在于将其作为一个商业项目而非战略项目,另一方面在于该项目并非中国的独唱,而是多个国家的企业合作投资所完成。与水电相比,中缅油气管道项目的开放性与国际化程度明显更高,带来的正面收益也是更高。

通过此次访谈,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师生们不仅获得了中缅油气管道这一项目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增进了学生对中缅油气管道的认识,加深了对国际投资法的理解与应用。此次访谈,可以说是获益匪浅,为调研工作进一步的展开与调研报告的撰写,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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