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17 12:00:00
2019年8月17日,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和山西财经大学联合主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山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学研究会协办的“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龙城太原顺利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新时代能源法治变革与能源法学新发展”。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级)甘藏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山西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常乃军,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兔元,能源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叶荣泗,能源法研究会顾问吴钟瑚、吕振勇,全国人大常委会工委经济法室原副巡视员宋燕妮,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副调研员刘至申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涛,司法部立法四局副调研员王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顾功耘,山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山西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调研员王晓瑾,山西省法学会研究部副秘书长、调研员李芬,能源法研究会郭进平副会长、肖国兴副会长、陈臻副会长、曹富国副会长,参加这次会议的还有来自能源企业的法律顾问或法律机构负责人、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计180余人。年会开幕式在迎泽宾馆举行,由能源法研究会郭进平副会长主持。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山西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常乃军、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顾功耘、山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马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
石少华会长首先代表能源法研究会对各位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对承办本次年会的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表示衷心的感谢。石少华会长指出,新时代的能源法治变革,关键在因时而变、顺势而为、有破有立、破立结合。在这场前所未有的重大改革中,必然产生诸多的、新的法律风险和问题,能源法律关系也将出现新的调整、变化。能源法治变革不仅需要而且将会推动能源法研究的发展创新,将会推动能源法学科的建立健全。石会长期望参加本次论坛的各位专家学者,畅所欲言,集思广益,多出成果,通过对能源领域各种法律问题的深入分析、科学总结,用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能源法学科建设提供学术支持,为推进我国能源改革提供法理支撑。最后,石会长祝愿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山西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常乃军向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他指出,召开“新时代能源法治变革与能源法学新发展”研讨会,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常乃军书记介绍了山西财经大学的建校历史和学科体系以及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并坚信,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必将为法学学科发展、壮大创造,为学校扩大对外交流搭建广阔的平台,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国内一流财经大学做出积极贡献。未来,山西财经大学将与各位同仁一道,在推动法学教学研究及能源法建设上贡献更大的力量。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顾功耘主任在致辞中介绍了山西省能源改革现状,他认为,能源革命最核心的问题,是要解决如何从计划配置资源转向以市场配置资源的问题。能源革命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来通过法律来解决我们在能源领域所面临的问题,首先是要解决体制上的问题,并表示山西应坚持市场导向、依法行政,确保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全面、精准、高效地完成。顾功耘主任强调了律师事务所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希望律师行业能在能源革命建设中做出应有的贡献,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提供能源法的法律服务的能力。
山西省法学会副会长马俊在致辞中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在二青会召开之际来太原参加本次年会,并向参会代表们介绍了山西省煤炭资源现状,山西在煤炭供给侧改革,清洁低碳高效利用煤基科技成果研发转化,能源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能源发展呈现良好局面。马会长提出煤炭资源转型,重在新能源开发。最后,马会长对山西能源法研究会为山西能源革命做出的贡献做出高度评价,并预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
最后致辞的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甘藏春会长首先对能源法研究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做出总结,随后对能源法研究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希望:第一要确保能源法学研究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能源革命的思想,努力构建有中国气象、时代特色的能源法理论体系;第三要加强科研攻关,做好统筹规划,尽快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高质量学术成果。第四要构造理论和实践互动联系、互相促进的长效机制。他认为,解决中国能源问题的出路是能源革命,我们要加强能源法基础理论建设、能源法学科建设,将理论和实践的成果落到实处。最后甘会长就如何处理能源法和其他法之间的关系提出深刻的见解。
开幕式最后一个环节是为2018年能源法年会获奖的青年学者颁奖。此次颁奖共有13篇论文、16位作者获奖。主持人郭进平副会长热烈祝贺各位获奖的青年才俊,并期待今后有更多优秀的中青年学者不断创新,脱颖而出。出席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为到会的获奖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本次年会学术交流包括主旨发言、分论坛和大会交流发言三个部分。年会主旨发言由石少华会长主持,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吕建中先生做主旨报告,主题为《我国能源形势及转型发展战略》。吕院长重点介绍了三个重要问题:首先,能源行业是我国经济稳中求进的压舱石;其次,我国能源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最后,我国能源转型和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国家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欧阳昌裕先生做主旨报告,主题为《中国特色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若干重要法律制度思考》。欧阳先生基于我国电力工业的战略背景,首先对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作了简要分析;其次基于中国特色电力体制现状,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进行剖析,对电改重要法律制度进行初步思考;最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对电力立法再思考。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国兴教授做主旨报告,主题为《能源市场革命与能源规制革命的法律维度》。肖教授从能源市场与能源规制的演化、能源规制与能源法律的变迁、能源市场革命的法律规制、中国能源规制革命法律设计四个角度,分析了能源市场革命与能源规制革命的法律纬度问题。报告最后得出深刻结论:打破现行能源规制壁垒;能源市场革命核心在于效率体制的建立;能源规制革命要与能源市场革命相匹配;能源规制革命要与能源市场革命必须相向而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陆静女士做主旨报告,主题为《能源环保类项目的资产证券化》。陆静律师从能源环保类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各项政策优势、运作模式出发,重点关注资产证券化、环保类PPP资产证券化及其交易结构设计,并以供排水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为例,就环保项目资产证券化实务中的常见问题发表了深刻见解。
8月17日下午,大会分别以“能源法学科建设/能源法青年硕博士论坛”、“‘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山西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法律实务论坛”、“能源革命法律问题”和“能源服务法律问题”为题进行了六场分论坛讨论。四十多名代表报告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场内外互动频繁,讨论热烈。
8月17日晚上,召开了一届六次理事会。石少华会长传达了中国法学会领导在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石少华会长所做的《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吸收个人会员的议案;审议关于更换理事的议案;审议关于增补常务理事的议案。
8月18日上午举行大会交流发言。重庆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负责人胡德胜教授做主旨报告,主题为《挪威电力市场体制机制与国际法的兼容性》。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导田其云做主旨报告,主题为《绿色能源革命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制度路径》。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法务中心主任吴德松做主旨报告,主题为《从一起行政处罚析电力监管“三指定”执法的正当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陈晓景做主旨报告,主题为《环境规制促进能源效率的制度路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张忠民做主旨报告,主题为《论公民能源权》。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教授、博导郗伟明做主旨报告,主题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视域下碳排放权属性辩析》。
8月18日上午大会交流发言结束后,召开了年会的闭幕式。胡德胜教授汇报大会主旨发言和交流发言研讨情况,张芳、张小平、曹俊金、王学棉、王涛五位老师汇报分论坛代表交流研讨情况。肖国兴副会长总结发言,认为此次大会主要的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详细阐述了能源革命、能源转型与能源法的关系;第二,探讨了体制改革与法律本身的应对问题;第三,深入研究了有关打造能源排头兵,促进能源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大会学者认为应从我国国情出发,指出我国目前实践中面临的问题;第四,论述了有关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有关问题,认为能源合作的一带一路主要在于制度化的构建,考虑市场结合,国际化,考虑国内外制度的对接,国内外资金的投资;第五,促进能源普遍服务,考虑能源垄断问题;第六,展示了我国多年的学科建设成果,加强学科建设,使能源法学科的研究、建设更加系统、科学;第七,青年论坛的举办使青年学者更加畅所欲言,有利于推进我国能源法律的研究。最后,肖教授呼吁大家应投入火热的能源法革命,扩大研究方法、研究对象,致力于能源法学家的培养,坚持能源法的研究。
年会闭幕式由石少华会长主持。石会长对承办单位和会务组表示衷心感谢,认为山西财经大学师生的敬业、专业和高效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石会长表示,今年年会是一次非常成功的会议,尤其是在得到中国法学会甘藏春副会长肯定和鼓励的情况下,能源法未来前景必定更加光明。希望更多优秀的学者们投入到能源法研究。期待来年再聚!
8月18日下午,与会代表赴中国煤炭博物馆参观。中国煤炭博物馆是国家级煤炭行业博物馆,是全国煤炭行业历史文物、标本、文献、资料的收藏中心,是煤炭工业的科普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和宣传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