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09 12:00:00
关于举办2015能源法年会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理事、会员及专家:
2008年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现列为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急需的项目。新形势下,要求重新梳理我国能源立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能源立法滞后的体制、制度和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矛盾及原因,借鉴国外能源立法的成熟经验,对《能源法》基本框架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结合实际对《能源法》(送审稿)进行深入研究及修改,促使该法尽快出台,促进能源法制建设。
为落实《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发展规划》(2015-2020年)提出的“建设特色突出的能源法治智库”、“服务支持国家能源立法”等目标和精神,充分体现我会“三个服务”的定位,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决定于今年8月下旬以“推进依法治国与完善能源立法”为主题举办2015能源法年会。为便于与会专家围绕本次年会主题准备会议论文,现将会议有关问题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与主要议题
(一)年会主题:推进依法治国与完善能源立法
(二)主要议题
1.能源革命、能源安全与能源法治
⑴能源革命与能源法律制度创新
⑵能源安全与国家安全体系的制度化
⑶能源供给革命与能源法
⑷能源体制革命与能源法
⑸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问题
2.能源立法“立改废”与能源法律体系建设
⑴《节约能源法》的评估与诊断
⑵《电力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⑶《可再生能源法》评估与诊断
⑷《煤炭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⑸原子能与核安全法立法研究
⑹《能源法》与相关能源法的完善
3.《能源法》的立法契机与制度选择
⑴能源革命与《能源法》
⑵全面深化改革与《能源法》
⑶全面依法治国与《能源法》
⑷“节约、清洁、安全”能源战略与《能源法》
4.国外能源立法与我国能源立法的比对与借鉴
⑴国外能源法体系的最新进展
⑵大陆法系国家能源法理论与制度进展
⑶英美法系国家能源法理论与制度进展
⑷近年来国外能源立法与中国能源法的完善
二、会议主要内容
1、邀请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国法学会有关领导讲话;
2、能源法年会论文交流;
3、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三、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8月下旬
2、会议地点:待定
四、会议规模与参会人员
会议规模130人。参会人员主要为:
1.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理事和会员;
2.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总)法律顾问或法律部门负责人;
3.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从事能源法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律师。
会议邀请有关立法机构、政府部门、中国法学会领导和本会名誉会长、顾问莅临会议指导。
五、会议论文提交及出版
1.热忱欢迎能源法专家、学者和参会代表就以上主题和主要专题提交论文,并请各位理事在所涉及的领域协助组织有关论文。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经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论文作为会议发言。
2.关于论文格式,拟作以下统一规范:
(1)中文题目、内容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5个以内)。
(2)标题目录:按一、(一)1.(1)依次排列。
(3)参考文献:请标明姓名、作品、出版社或杂志出版时间。
3.经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论文将编入会刊《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15》正式出版。
二Ο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