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6年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日期:2016-07-09 12:00:00

关于举办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6年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能源法研〔2016〕8号

各有关单位,各位理事、会员及专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于2016年3月17日正式发布。“十三五”时期,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传统用能行业需求大幅回落,能源生产、投资、进口增速下滑,能源供需总体宽松,其中电力供应宽松,煤炭产业依旧疲软,煤价和国际原油价格低迷,非化石能源装机增速加快。即将出台的能源“十三五”规划将突出推进能源革命的主题,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想,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要解决我国传统能源产能过剩严重、可再生能源发展存在多重瓶颈制约等重大问题与突出矛盾,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等重要任务,根据“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精神,必须做好能源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为走出能源发展困局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自2015年《能源法(送审稿)》修改工作启动以来,中国能源法研究会承担了国家能源局委托的《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的课题研究工作,举全会之力为《能源法》的起草工作建言献策。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仍将《能源法》列为立法项目,《能源法(送审稿)》修改稿的审查工作正在加紧进行。新的形势热切呼唤《能源法》尽快出台,亟需能源法律法学工作者为国家立法提供智力支撑。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决定,于今年8月17-19日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以“新形势下的能源立法”为主题举办2016能源法年会,继续深入讨论《能源法(送审稿)》修改完善等问题。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与主要议题

    (一)年会主题:新形势下的能源立法

    (二)主要议题

    1.能源形势与能源法治

    (1)能源新形势与能源法

    (2)能源消费革命与能源法

    (3)能源供给革命与能源法

    (4)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能源法律合作

    2.能源立法“立改废”与能源法律体系建设

    (1)《能源法(送审稿)》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煤炭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电力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4)《石油天然气法》的立法研究

    (5)《原子能法》与《核安全法》的立法研究

    (6)《可再生能源法》的诊断与评估

    (7)《能源法》与相关能源单行法的关系与协调

    3.《能源法》的立法契机与制度选择

    (1)能源革命与《能源法》

    (2)全面深化改革与《能源法》

    (3)全面依法治国与《能源法》

    (4)“节约、清洁、安全”能源战略与《能源法》

    (5)结构转型低碳发展与能源立法

    4.绿色低碳发展与节能立法

    (1)《节约能源法》的评估与诊断

    (2)节能行业发展的问题与立法支持

    (3)市场化节能机制的法律保障

    (4)能源产业绿色发展立法

    二、会议主要内容

    1.邀请中国法学会、国家能源局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领导到会讲话;

    2.进行能源法年会论文交流;

    3.召开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三、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6年8月17(周三)-19日(周五)

    2016年8月16日(周二)报到;17-18日会议;19日上午组织考察;下午离会。

    2.会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世纪饭店(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23号(东兴街与东环路交叉口))

    饭店前台电话:0313-2262222

    会议经理:张鑫  13831385666

    中节能风电张北区域联系人:韩宝军  13903131389

    四、会议规模与参会人员

    会议规模120人。参会人员主要为:

    1.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理事和会员;

    2.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总)法律顾问或法律部门负责人;

    3.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有关单位从事能源法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律师。

    会议邀请中国法学会及有关立法机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和本会名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莅临会议指导。

    五、会议论文提交及评奖、出版

    1.热忱欢迎能源法专家、学者和参会代表就本届会议的主题和主要议题提交论文,并请各位理事在所涉及的领域协助组织有关论文。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

    经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论文作为会议发言;不切合年会主题的论文将不予收入论文集。请论文作者于2016年8月10日前提交word文档电子文本至会务资料组指定邮箱(发秘书处邮箱无效)。会议发言论文作者应根据论文内容制作PPT并在8月15日前提交。

    会务资料组联系方式: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陈志峰:peak_czf310@163.com    18800299737

    张  栋:zdpractice@163.com     18321666016

    2.本次年会将组织第一次年会论文评奖,参评人为45岁及以下中青年作者,参评论文除符合一般学术规范,须与本届年会主题或专题相关;其中和《能源法》制定相关的论文优先。具体评奖规则由学术委员会报会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后公布。

    3.关于论文格式,拟作以下统一规范:

    (1)中文题目、内容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5个以内)。

    (2)标题目录:按一、(一)1.(1)依次排列。

    (3)参考文献:请标明姓名、作品、出版社或杂志出版时间。

    4.经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论文,将编入《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16》正式出版。

    六、会议报名

    参会代表请填写“2016能源法年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报名表”(见附件),请于2016年8月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向会务秘书组报名。

    会务秘书组联系人:能源法研究会秘书处

    吕  越:010-82256141  18618228241

    传真电话:010-82236016

    电子邮箱:energylaw @126.com

    会议通知和报名表电子版可从中国能源法律网下载。[PDF版本点此下载] [WORD版本点此下载]

    七、其他事项

    1.本届会议由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协办,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2.会议将于8月16日(周二)报到当日,在北京市内指定地点配备专车,集中前往张家口市。欲报名乘坐会议车辆的,请在报名表中予以标注,届时请关注乘车地点、时间的补充通知。乘坐飞机、火车或自驾直接前往张家口市的,亦请关注补充通知中的接站安排。

    3.会议费用:会议提供集中乘车前往张家口市的交通费及自助餐,其他费用自理;会务资料费能源企业、律所1800元,高校、研究机构800元。确定会议发言的论文作者可以享受按应缴纳会务资料费标准减半的优惠;如为合作作品,排名第一作者可以享受此优惠。

    4.本届年会拟试行节约、绿色办会,会议论文集拟采取PDF形式,存储至U盘发放给参会代表;如确有纸质版需求,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不接受此种方式的论文作者,请在投稿时声明,并自行印制论文带至会场,以便于和参会代表交流。

    5.没有按要求缴纳个人会员会费的会员,请在报到时予以缴纳。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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