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能源法学博士生论坛通知

日期:2026-05-23 10:42:00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借势而为,找到顺应能源大势之道。

博士研究生是高校科研创新的生力军和未来,也是能源法治进步的助推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能源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聚焦构建中国特色能源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关注能源法学领域学术前沿和热点,促进全国各高校能源法学研究领域博士研究生的学术互动和交流,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继续联合主办“第四届全国能源法学博士生论坛”。本论坛拟邀请能源法学领域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嘉宾,将以主旨发言、会议研讨、前沿讲座、圆桌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

论坛主题

全球治理格局变革背景下

新型能源体系的法治保障

论坛分论题

1.涉外能源合作开发法律问题研究

2.能源供应安全法治保障研究

3.我国海外能源资产安全法治保障研究

4.《生态环境法典》与能源领域法律法规有机衔接研究

5.《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修订问题研究

6.新型能源犯罪治理研究

7.能源数据资产化的法律问题研究

8.能源领域公益诉讼法律问题研究

9.能源监管权责设置研究

10.其他与论坛主题相关的论题

论坛召开

时间

2026年10月中下旬或11月上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参会人员如需住宿可由承办单位协助安排,住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论文征集

(一)征文截稿时间:2026年9月30日

(二)征文对象:

本论坛主体环节面向全国各高校致力于能源法治研究的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也欢迎优秀硕士研究生参加。本论坛同步举办以“跨部门法视野下的能源法治”为主题的青年学者圆桌会议,面向全国40岁以下青年学者围绕上述主题征集3-5名主报告人,届时将邀请知名期刊编辑与学者点评与谈。

(三)报名方式:

请报名参加论坛的学者将论文、回执(见附件)发送至论坛指定邮箱:nengyuanfaluntan@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姓名+单位+职称/博士生/硕士生;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主体环节/圆桌会议;回执命名格式为:姓名+单位。

(四)征文要求:

1.文稿篇幅10000-20000字,须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复制比不超过10%。

2.文稿采用Word文档,题目宋体3号加粗,正文宋体5号,单倍行距排版,各级标题加粗,包含中英文摘要;文稿首页脚注应注明姓名、专业年级、研究方向、联系方式(含手机和邮箱)等个人信息。引用他人学术成果,应在正文中用随页脚注“①②③……”右上角标识予以注释;注释体例参照《法学引注手册》。论文如有知识产权争议,侵权责任由作者自负。

3.所投文稿已经发表的,需为2026年度发表的文章,并请在文稿首页注明发表时间及期刊。

(五)论文评选:

论坛组委会将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参会者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遴选优秀论文,向论文入选作者发出正式参会邀请函及会议通知,并在论坛闭幕式环节向评选出的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及优秀奖作者颁发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853858593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承办单位

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教育部涉外能源治理与法律虚拟教研室

山东省能源治理与法律文科实验室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法学院

回执

第四届全国能源法学博士生论坛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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