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召开2008年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

日期:2008-07-18 12:00:00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召开2008年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

  (2008年7月15日)

  为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能源法研究会2008年工作安排,能源法研究会于2008年7月15日在北京召开了2008年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研究会会长叶荣泗和副会长徐锭明、吕振勇、吴钟瑚等15名理事或理事代表参加会议,清华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应邀列席会议。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和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等单位的有关领导或代表应邀到会指导,并热情地表示了对能源法研究会工作的支持。会议由能源法研究会叶荣泗会长主持,并在会议结束前做了简要小结。

  二、会议就开通和建设好中国能源法律网(www.energylaw.org.cn)进行了简报和讨论。会长叶荣泗介绍了中国能源法律网的相关筹备工作,秘书处苏苗罕同志简要介绍了中国能源法律网的栏目设置、主要内容等。大家认为中国能源法律网筹备工作比较充分,基本具备开通条件,赞成自即日起正式开通运行。同时,应当进一步充实内容,扩大影响。会议认为能源法律网站的开通填补了国内以宣传和推动能源法律研究为主题的网站的一项空白,今后各理事单位将积极支持以该网站作为沟通、交流和宣传的平台,促进能源法研究会的各项工作。会议确定各理事所在单位分别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及时提供有关动态、成果等;秘书处应当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及时收集有关能源立法、执法、监管等方面可供公开的动态信息、调研报告和课题研究报告等;在网站运行维护工作中应当注意信息安全,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对于关键和敏感信息,应当征得秘书长和会长同意后方可上传到网站。。

  三、会议听取了副会长兼秘书长吴钟瑚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与能源法制建设暨2008能源法年会”的筹备方案,包括主题、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论文征集、参会人员组织等方面的安排,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为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展示中国能源法制建设成果,除了筹备与开通中国能源法律网站之外,于今年10月举办以纪念改革开放与能源法制建设为主题的年会活动,并以年会论文为基础出版会刊,是贯彻中央精神的实际行动,意义重大。会议经讨论,原则同意该筹备方案,同时要求秘书处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后及时行文发出通知,各相关理事单位在论文征集、参会人员组织和经费筹集工作等方面给予积极协助。在会议组织工作中,应当注意吸收能源行业民营企业、境内外资企业参与年会活动;可以采取邀请参加、自愿报名并经秘书处审核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参会人员;要抓紧论文征集,确保年会交流论文质量,对文章篇幅的最少字数可不作限制。

  四、会议通报了亚太法协(LAWASIA)大会的有关筹备情况。据了解,2008年亚太法协大会将于今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大会期间,将有“石油天然气法”为主题的一节会议,由亚太法协能源法部(LAWASIA Energy Section)组织。叶荣泗会长现为亚太法协能源法部执委,会议主办方来函希望中方能够有代表出席并就中国的石油天然气法律制度发言。能源法研究会希望有关专家,特别是油气行业的专家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并进行宣传。在自愿、自筹资金的前提下,研究会可以组织2-4人前往参加(7月28日之前提出意向),并通过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统一协调办理有关参会手续。此事由吴钟瑚副会长负责联络。

  会议希望,各位理事和理事所在单位群策群力,把今年确定的各项活动办好,把有关工作做好,以实际行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繁荣我国能源法学研究,推进中国能源法制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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