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立法研究课题启动会召开

日期:2015-05-12 12:00:00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与国家能源局法制与体制改革司

  召开《能源法》立法研究课题启动会

  5月6日,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石少华会长、周凤翱副会长、吴爱红秘书长等一行四人与国家能源局法制与体制改革司梁昌新司长、贺刚副司长、魏青山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举行了《能源法》立法研究课题启动会,双方就课题的研究目标、工作计划、实施方式等多项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共识。

  2008年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现列为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二类立法项目(调研论证项目)。为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该法送审稿的修改审查工作,2015年3月19日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召开了《能源法》修改工作启动会议,听取了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其后经共同商定,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决定委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立法研究课题项目。

  会议上,石少华会长向国家能源局法改司领导汇报了此项课题的研究工作方案,包括课题研究的组织领导、课题组成员、研究工作计划安排以及四月份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课题组组长由石少华会长担任,副组长为周凤翱副会长和吴爱红秘书长。我会多名常务理事、顾问以及国内相关专家十余人担任课题专家组成员。课题组目前已经形成《能源法》起草有关情况回顾与问题梳理、问题清单、十八大以来能源政策文件摘编、外国能源法立法概况、经验与启示(2005-2014)、外国能源(基本)法规汇编(2005-2014)、《能源法》所涉中国法律法规汇编(2005-2014)等初步研究成果。

  法改司领导对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的研究实力和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梁昌新司长对课题研究工作做出指示,要求研究工作要注意当前新的背景,包括经济新常态、简政放权、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以及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等顶层设计及政策导向。要认真研究能源法的问题清单究竟有哪些,坚持问题导向,具体研究如何体现在法律条款上;要对国外经验进行认真比对、研究、借鉴。在智力支撑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成果,比如能源法研究会的会员以及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的已有成果。在研究过程中要注意阶段性成果的汇报、总结,要与各个相关部委保持密切沟通。

  此项能源法立法课题是我会换届以来承担的重大研究项目,既是信任,也是责任。启动会的顺利召开必将为课题的研究奠定扎实的基础。下一步,课题组将迅速开展工作,力争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

上一篇: “第三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论点摘要

下一篇: “第三届海峡两岸能源经济与能源法学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友情链接
行业协会
媒体机构

“扫一扫”

进入手机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