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河北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代表队赴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调研

日期:2018-09-03 12:00:00

新能源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的风、光电等新能源产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着能源结构的变化和新能源技术瓶颈的不断突破,新能源电力生产已处于规模化发展阶段,新形势下新能源电价与补贴等面临诸多新问题,对新能源产业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也对能源监管提出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为了加深高校法学研究生对能源革命和能源体制改革的了解,促进高校能源法的教学研究,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全国高校“绿能杯”法学研究生暑期调研竞赛。

为详细了解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积极响应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的号召,深入研究在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国家的补贴政策的调整对风、光电等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影响,在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的大力支持下,经前期的认真准备,由河北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三校师生组成的“绿能杯”暑期调研分队,于2018年8月13日奔赴新疆乌鲁木齐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就新能源发展的相关法律问题、发电过程中产生的补贴、监管、环境等问题的法律规制进行调研。参加调研的有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及法务、规划、政策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西南科技大学带队老师是崔金星老师、河北大学带队老师是马洪超老师、新疆师范大学带队老师是赵立老师、阿丽耶老师。



8月14日,按照事先确定的调研计划和方案,在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三校代表队师生共十四人与中船重工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及法务、规划、政策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开展座谈。生产运营部许晓峰主任代表公司热情接待了参加调研的师生,介绍了新能源企业的发展现状、企业在新疆设置的发电区及并网状态、上网电价的变化、补贴政策的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对新能源发展的影响、近年来企业的发展状况和改变等情况,并同其他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一起就光伏发电中的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补贴等,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随后,许主任带领调研师生一起到电厂监控中心具体了解了各个新能源电厂的运营情况。许主任通过海为公司新能源远程监测系统,从风场管理、多风场实时数据、多光伏实时数据、温湿度实时数据、风场数据分析图表、光伏数据分析图表、视频监控几方面为三所高校的调研师生们详细介绍新能源发电基地的基本运营和管理情况。同学们了解到,截止2018年,公司共有海为吉木乃风电一场、达坂城风电一场、博湖光伏电站、尉犁光伏电站、若羌光伏电站等五个新能源发电基地。同学们还了解到,仅仅达坂城风电一场的年发电量,就达到八千六百万千瓦时,实时总发电功率达到18492.807千瓦。气势宏伟的电厂,国际一流的风机、光伏发电装备,先进的监控手段和措施等,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次调研活动让师生们对新能源公司的管理、光伏发电中的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补贴等问题获得了新的知识,对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的法律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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