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5-11 12:00:00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部分试点区域碳交易履约率不高,折射出现有法规所构建的碳交易法律制度激励不足。企业在识别、分析、评估碳交易法律风险的过程中,以碳信息披露、碳资产管理为中心,将碳交易法律风险与企业其他风险相关联。从利益相关者的资源共享与合作、法规政策的制度保障、企业内控机制的体系整合、企业碳资产管理等方面,采取应对措施,构筑体系严密、全员参与、利益共进、持续改进为导向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关 键 词:碳资产 碳信息 风险识别 风险评估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实践进度,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为企业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而获取国家统一的减排信用提供了制度激励,并通过低碳产品认证制度来引导企业投资绿色低碳产业,应对国际贸易中出现的“碳关税”贸易壁垒。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的框架得以构建。2013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广东等试点省市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及配套性的实施政策,在试点区域初步建立起基于配额的强制碳交易市场体系。区域性试点立法和政策的先行,意味着政府已经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将特定区域、特殊行业的企业纳入到发展低碳经济的现实路径中。
一、部分试点区域碳交易履约率不高:凸显区域碳交易法律风险
(一)区域碳交易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自2014年6月份开始,首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省市中,除2014年后启动的湖北和重庆外,其余5省市相继迎来首个履约期。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分别于6月27日、6月30日、7月10日、7月15日完成首次履约,天津则将最终履约期延至7月25日。但纵观各试点省市首次履约的情形,由于碳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缺乏,控排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的积极性普遍不高。部分企业对政府开展碳排放管理力度认识不足,对政府组织的排放权低价拍卖无动于衷,直到临近最终履约期限,迫于政府的强制执法,方才参与交易;由此,出现了履约期临近,碳交易量暴增的现象。[1]在6月15日的履约日期之后,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未按照规定履约企业超过了半数。企业未履约并不一定代表着企业2013年度排放超标或没有购买足够配额,更多的原因还是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较弱,并不了解履约的要求和操作办法。此外,在配额分配中,北京并没有在本次履约中采用拍卖的方式,历史分配法在实践中引发诸多争议。②
这种自上而下、试点性的法制变革无疑对企业的原有的经营战略、经营决策、生产成本、核心竞争力、组织管理等方面带来诸多不确定的影响因素,如果企业不能通过外部风险预防和内部风险管控,实现自身碳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那么企业就会面临诸多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增加自身的经营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背离碳交易制度设计的减排初衷。
(二)碳交易法律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开展碳交易试点的地方借助于阶段性的试行立法来推进碳市场的制度建设,必然会是在制度创新的试错中逐步谋求立法绩效的最优化。而立法作为诸多碳市场利益相关者利益协调和平衡的载体,在一定程度上会对诸多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带来影响。制度的变迁必然会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企业因碳交易法规实施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行业风险需要通过特有低碳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予以识别、分析、评估与应对,结合自身业务流程和经营模式,有针对性地将不同行业的企业在不同业务流程中有关碳信息披露、碳资产管理、碳市场交易、碳抵消等方面的法律风险识别判断出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影响,进而加强企业低碳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建设,切实增强企业应对碳交易法律风险的管控能力,为提高企业参与碳市场建设的积极性,活跃国内碳市场,促使碳市场从二级市场向金融市场升级,形成影响国内碳市场价格的主动权,进而参与国际碳市场打下坚实基础。由此,将风险管理的思想引入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规制中,以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风险作为分析的逻辑起点,对风险管理导向的碳排放权交易法律规制进行探讨,尝试在系统梳理当前我国所开展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中法律风险源、形成原因、影响程度的基础上,对法律风险与其它风险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分析,明确各风险事件之间的影响路径和传递关系,明确法律风险与其它风险之间的组合效应,评估企业参与碳交易的法律风险,在各种风险的分析结果之间进行比较,确定法律风险等级,以帮助企业做出法律风险应对的决策。
二、区域碳交易法律风险识别
麦肯锡公司的报告《温室气体减排的成本曲线》指出,相关法规会影响企业经营战略中的一些关键因素,其中包括生产状况、成本结构、投资决策、各种不同资产的价值。这一观点颇有见地,企业在区域碳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必然与战略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等企业风险因素密切关联。企业在特定区域温室气体控制的法律义务和制度约束之下,需要把碳排放权利作为一种市场利益,调整原有的业务经营管理方案,以适应新兴的碳市场资本、技术所带来的制度变迁。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在2011年所发布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27914-2011)》指出,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对于碳交易法律风险的管理,需要重视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其中,碳排放权利的初始配置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配额分配的公平是保障碳配额交易市场绩效的基本前提。碳交易凭借对企业的激励,促使企业通过投资可再生能源,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能源效率,发展林业碳汇,实现生态补偿等项目运作,促使低碳技术、低碳金融、低碳建筑、低碳能源的推广拓展。随着区域碳市场从以项目为主导的自愿市场到现货交易的二级市场再到碳金融市场的升级,碳资产已成为企业参与碳市场的资本基础,碳资产管理就成为企业建立应对碳交易法律风险最核心制度建设内容。
对企业参与碳交易法律风险的识别,需要结合企业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对相关领域内识别出的风险进行描述、分类,对其原因、影响范围、潜在的后果等进行分析归纳,最终生成企业的风险清单。在识别风险之前,需要认真梳理企业涉及参与碳交易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业减排温室气体的客观情况和国家对该行业减排的监管力度。比如国家重点对石油石化、电力等高碳行业的减排进行监管,对电力行业的减排基准设置标准比较高,因为该行业得到减排潜力大、获得减排效益的机会多;而对于某些节能行业、制造加工业则设置一定的行业标准要求;
二是区域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与实施方案。不同区域的资源、能源禀赋不同,决定了减排控制温室气体的重点领域、实施进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省市,在减排目标、企业参与范围等方面各有差异,需要对照企业所在地域的低碳发展规划政策的特点,来判断自身企业所获得低碳绿色投融资、财税支持的优势或劣势;
三是企业自身的主要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碳排放足迹,包括企业以往自身碳排放的情况以及生产、流通、消费各个业务流程阶段所产生的碳排放量,发掘出企业自身的减排潜力;
四是因经营环境的变化引发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在碳资产计量和核算方面的方法选择和运用,涉及与企业碳资产相关的交易或参与其他有关节能减排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自愿节能协议)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或义务进行核算与计量;
五是企业内部和碳资产有关的组织管理模式,在企业碳足迹盘查报告统计核算、企业碳预算、企业碳交易登记账簿的管理、企业碳配额或自愿减排信用额度项目管理(CCER、CER)等方面的碳资产管理组织形式与工作制度。
企业管理层应当在摸清内外部环境信息的基础上,对碳排放权交易政策法规实施给企业所带来的法律义务履行中所形成的潜在障碍风险源进行分类和描述,形成风险识别框架和风险清单并分析其中形成的原因。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其中图1体现出企业在低碳管理的各个阶段中,有关风险形成直至承担法律责任的诱因。为保证碳交易法律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企业可以选择多种角度,构建符合自身经营管理需求的法律风险识别框架,诸如企业主要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识别、利益相关者识别、引发法律风险的原因、法律风险事件发生后承担的责任梳理,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调研、头脑风暴、德尔菲法、检查表法等方法查找法律风险事件。对查找出的法律风险事件进行归类,确定法律风险,并对每个法律风险设置相应的编号和名称。然后,将这些法律风险事件及法律风险统一列表,并列示每一法律风险事件及法律风险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相关的案例、法律分析意见及其涉及的业务单元和部门、经营管理流程等信息,形成企业的法律风险清单。清单示例如图2所示。
图1 碳交易法律风险诱发原因
基础信息区 |
法律信息区 |
管理信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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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代码 |
风险名称 |
行为 代码 |
引发法律风险的行为 |
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
涉及到的法条 |
引发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
案例 |
法律 建议 |
涉及的 部门 |
涉及的法律主体 |
涉及的业务/管理活动 |
1 |
履约 风险 |
XXX |
违规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安全环保 |
企业、政府 |
控制碳排放 |
XXX |
项目抵消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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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配额 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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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场 风险 |
XXX |
价格 操纵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市场经营 |
参与碳交易的市场主体 |
碳市场风险防控 |
XXX |
市场 欺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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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成本转嫁消费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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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业 风险 |
XXX |
区域 限制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发展规划 |
特殊区域、特殊行业的排放实体 |
企业竞争力提升 |
XXX |
排放 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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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配额 分配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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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用 风险 |
XXX |
碳排放报告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财务审计 |
企业、碳减排核证机构、金融机构、做市商 |
减排市场信用 |
XXX |
减排 核证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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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金融 服务不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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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营 风险 |
XXX |
低碳 投资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发展规划、财务审计 |
企业、政府 |
市场营销 |
XXX |
生产 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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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碳交易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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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管 风险 |
XXX |
数据 核查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法务 |
政府、碳排放权交易所、碳减排核证机构 |
法务 |
XXX |
核证 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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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交易机构风险管控 |
图2 碳交易法律风险清单示例
三、区域碳交易法律风险的评估
根据法律风险分析的目的、可获得的信息数据和资源,法律风险分析可以有不同的详细程度,可以是定性的、定量的分析,也可以是这些分析的组合。一般情况下,首先采用定性分析,以初步评定法律风险等级,揭示主要法律风险。在可能和适当的时候,要进一步进行更具体和定量的法律风险分析。在各种风险的分析结果之间进行比较,确定法律风险等级,以帮助企业做出法律风险应对的决策。碳排放权交易事项下评估法律风险,需要从多方面考虑与碳排放交易事项相关的内外部环境,具体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企业所从事的行业适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法律要求和监管环境。比如电力企业属于自然垄断的能源产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领域,有独立的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进行执法。二是企业内部用以控制碳排放交易法律风险的策略、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及执行力度。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的核心在于为企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代表的战略性法律事务工作,这一工作是否落实到企业实际的决策中。企业是否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来统筹负责从技术和交易两个方面为集团内控排企业提供排放报告、配额交易、CCER搭配等各项服务,并制定清晰的交易步骤和策略,以更好的协助企业履约。集团公司是否重视通过内部的培训,加强与子公司的碳资产管理控制,使得所属子公司自身也具备了一定的碳资产常规管理能力。三是企业有可能引起碳排放交易事项的经营活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在合同履行、海外并购、劳动用工、自主创新、企业融资、国际贸易、融资和资本市场交易等方面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国内外的低碳政策法律、不同碳交易市场模式的对接互融所引发的法律风险。碳资产、碳负债、碳权益的出现使得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发生较大变化,需要通过资产负债表来予以分析其中的经营风险。四是企业碳资产管理的能力。企业内部是否具有专门的碳会计准则,通过资产负债表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碳资产中的风险,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升级,与碳排放交易所合作,引入碳资产管理机构,为企业做碳资产规划或咨询,进行低成本采购或高价格售卖,实现利益最大化。分析企业各个减排项目的成本和收益的情况,来帮助企业优化自己的碳管理战略。
得分
维度 |
5 |
4 |
3 |
2 |
1 |
内控制度的完善与执行 |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很不完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很难得到执行 |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较完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较难得到执行 |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较完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执行程度一般 |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很完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执行比较准确 |
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很完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执行非常准确 |
碳资产管理状况 |
管理能力很弱,没有会计准则应对财务报表碳资产的变化 |
管理能力较弱,较少援用一般的会计准则来确认、计量、列报碳资产 |
管理能力一般,援用一般的会计准则来确认、计量、列报 |
管理能力较强,有专门的碳会计准则实现内控 |
管理能力很强,有专门的碳资产管理公司管理 |
外部监管执行力度 |
无法律规定,有监管部门,但监管部门经常不履行职责 |
有法律规定,有监管部门,但监管部门经常不履行职责 |
有法律规定,有监管部门,但违法行为并未都得到及时查处 |
有法律规定,有监管部门,违法行为一般都能得到及时查处 |
有法律规定,有监管部门,违法行为总是能得到及时查处,且处罚严厉 |
可能引起碳排放交易事项的经营活动 |
风险行为所涉及的工作每天至少发生一次 |
风险行为所涉及的工作每周至少发生一次 |
风险行为所涉及的工作每月至少发生一次 |
风险行为所涉及的工作每季度至少发生一次 |
风险行为所涉及的工作每年至少发生一次 |
图3 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示例
四、区域碳交易法律风险的应对
1. 推进碳市场利益相关者资源共享与合作。碳排放权交易所发挥信息咨询和交易服务的优势,以碳信息披露为开展企业碳交易的基础着力点,引入碳排放清单系统,了解温室气体排放的源头,按照行业标准收集企业和组织的温室气体准确的排放量,摸清碳排放家底,识别能耗及排放成本,制定节能减排计划,帮助企业对潜在的碳排放风险与机遇进行自我评估,启发企业的碳管理思维。中国碳交易所最终要产生的一定是金融产品,为碳定价服务。形成流动透明的碳价格信号,来配置稀缺的碳资源,同时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银行可以通过与环境交易所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信用平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共同研发标准化合同,利用交易所拓宽投资和退出渠道等方式规避法律风险,防范信用风险。
2. 根据自愿市场与强制市场结合,补偿机制与配额机制结合,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结合,区域试点与行业试点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碳交易法规政策的动态评估,出台配套政策,推进碳抵消市场与碳配额市场的深度融合。优化配额分配制度,区分行业领域,设计更为公平合理的配额分配机制,重点选择减排潜力大、竞争程度小的电力行业开展配额交易,鼓励企业通过节能减排自愿项目机制实现碳抵消。为避免CCER交付和项目失败的风险,从技术层面解读碳抵消机制,进行建模与预测,跟踪监控政策,并通过市场途径实施管理风险。引入做市商,增加市场活力、增加参与者数量,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碳市场的覆盖面及灵活性决定控排企业是否拥有更多降低成本的机会。引入适当的碳抵消比例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方式。通过政策引导和立法促进跨区域的碳市场连接,整合统一的碳市场,通过合理设计配额、交易资金、燃料成本和建设成本等建立一个更贴近实际的交易体系。
3. 建立碳交易法律风险管理内控体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作出风险性决定。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收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4. 建立碳盘查——碳资产一体化的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定位于碳交易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信息化平台,主要功能在于:一是实现法律风险管理流程的电子化,通过系统完成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控制、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二是实现碳交易法律风险数据库的在线查询、检索和维护,为公司提供咨询平台;三是通过系统进行项目成果的实施应用和管理体系更新,加强总部与子公司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5. 拓展管理会计职能,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借鉴企业财务会计的管理方式进行碳审计,建立“碳资产负债表”。对企业参与碳交易形成的经济利益或义务进行核算与计量,并表内化,就形成了旨在加强企业碳资产管理的“碳资产负债表”。对企业参与碳交易形成的经济利益或义务进行核算与计量。设置“碳资产”二级账户,针对企业买卖由各种节能减排措施的成功而产生的核证减排量这项经济业务,方便清晰地核算企业碳资产的存量和流量。设置“碳负债”账户。碳负债是指企业向大气排放的温室气体的量超出政府规定的限额,企业将因为超出限额的那部分多余排放而受到经济惩罚,从而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而进入碳市场交易同样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损失。企业在清晰了解自身碳资产状况的基础上,明确哪些碳资产可以买卖,以及企业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清偿碳债务。
参考文献
[1] Kurkowski S J. Distributing the Right to Pollute in the European Union: Efficiency, Equity, and the Environment [J]. New York University Environmental Law Journal ,2006, (14):699.
[2] 王毅刚:《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设计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年4月版。
[3] 陈波:《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设计原理与实践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