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研究会与国家能源局法制改革司就《能源法》修改意见举行沟通会

日期:2020-06-03 12:00:00


202063日上午9,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一行7人应邀前往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以下简称“法制改革司”),双方就《能源法》修改意见举行了沟通、交流座谈会。

法制改革司与会人员有司长梁昌新、副司长梁志鹏、法制处处长刘至申、体改处副处长徐欣、法制处副处长徐子帧,能源法研究会与会人员有副会长周凤翱,顾问吴钟瑚,副秘书长陈兴华、刘春瑞、张小平,会员万欣,秘书陈末末。

梁志鹏副司长首先代表法制改革司对能源法研究会在《能源法》征求意见过程中予以的支持表达感谢,并表示对能源法研究会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希望在本次面对面的交流会上能源法研究会代表能够提炼研究会各成员的综合意见,提出更具实践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周凤翱副会长代表石少华会长对法制改革司的邀请表示了感谢。接下来由陈兴华、吴钟瑚、刘春瑞、万欣、张小平、周凤翱六位能源法研究会参会代表依次发言,就能源法研究会征求书面意见、专家座谈会及舆情整理等工作,会员和理事中代表性和重要意见,能源法立法历史回顾及未来展望,能源企业对能源法的整体意见及重要建议等作出报告,围绕能源法的定位、立法目的、能源发展基本原则、法律制度、法律责任、出台程序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法制改革司参会人员对这些意见建议表示高度赞赏,认为能源法研究会成员的建议不仅体现学术体系化思维,而且着眼于我国能源国情,切中关键性、核心性问题,具有很高的可采纳性。

最后梁昌新司长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双方表示在日后会建立紧密合作,能源法起草是近两年国家能源局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未来还存在更多具体的、实操性问题需要进一步创设、完善。法制改革司希望同能源法研究会形成长久有效的沟通交流,一方面法制改革司为能源法研究会成员提供“接地气”的研究方向,另一方面研究会成员为法制改革司的工作贡献专业性的制度建设和法治完善方案。双方一致认为,除了立法,还可以在执法研究、普法宣传等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共同为能源法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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