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六重点领域理顺价格机制资源价改提速

日期:2013-08-07 12:00:00

  物价一直是影响居民生活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我国价格改革提速,特别是在资源价格方面实施了多起重大改革。

  对于上半年以来的价格工作,国家发改委8月1日发文表示,今年以来我国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除2月份受春节等因素影响,其余月份涨幅均在2%—3%;上半年同比上涨2.4%,涨幅同比回落0.9个百分点。

  发改委同时表示,下半年以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着力理顺比价关系,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利用价格杠杆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积极性。

  六重点领域理顺价格机制

  今年价格领域的改革可谓是层出不穷,发改委已经先后在多个领域实施了新的定价机制,包括成品油定价新机制、简化销售电价分类、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等。

  发改委表示,不失时机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煤炭、铁路货运、水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实现了“进”。

  尽管发改委在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稳定生猪市场价格等方面都付出了努力,可是目前价格改革最突出的还是在能源领域。

  今年6月28日,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由此拉开了国内天然气价改的序幕。

  根据发改委的规定,本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1.95元。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天然气市场上国产天然气价格和国外进口天然气价格出现严重倒挂,导致了国内企业进口天然气的热情不高。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由于目前能源市场呈现疲软的状态,此时推进天然气价改对市场影响小,同时由于天然气在整个能源领域占比不大,因此难度较小。

  发改委近日表示,此前出台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对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不过,天然气价格改革还没有结束,专家表示,今后天然气定价的改革方向在于向市场净回值方向定价的可能性最大,这种定价方式可以反映出天然气的市场变化和可替代能源品种情况。

  推进资源价格改革

  在煤炭、天然气等能源价格实现改革之后,今后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有望进一步深化。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继续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能源领域的价格问题由来已久,各种能源价格最终都会归结于一点,就是电力价格,不过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却推进缓慢,以至于很多已经颁布的政策无法顺利实施。

  在能源领域,早在去年国家就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民资进入该领域发展,不过记者在之前的采访中发现,制约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最大的障碍就是价格问题。

  林伯强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民资进入能源领域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是因为价格问题,现在国内很多能源价格方面还没有理顺,所以民企在能源领域投资的话有较多顾虑。

  根据林伯强的介绍,尽管我国从2013年开始就已经实行煤电联动,取消合同煤,但是效果不明显,同时天然气等能源领域的电力价格改革也没有完全结束,所以整个电价的大环境制约着民企的投资。

  据了解,发改委从今年开始已经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份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实现电煤价格并轨,并取消了价格临时干预,电煤价格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简化销售电价分类。

  确立市场化定价制度

  发改委在8月1日发文表示,今年下半年,在价格工作方面将坚持市场化导向的价格改革不动摇。

  发改委表示,今后价格改革的方向就是,以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着力理顺比价关系,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利用价格杠杆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为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曾对记者表示,对于价格方面的改革应该稳步推进。对于电价改革而言,下一步应该更多地是在电力公司的上网电价方面进行改革,比如电网公司依照大用户的用电规律进行收费,避免企业的盲目扩张。

  此外,韩晓平认为,坚持市场化价改的方向更多还是需要市场自主定价,利用这种方式作为一个杠杆,可以更好地来推动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实际上,在今年5月份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就已经明确提出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及阶梯价格制度这两个概念,而我国居民阶梯电价也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在价格的制定上,只有由市场配置资源才会有效。今后要由政府定价,逐步过渡到市场配置资源,市场定价。”韩晓平称。

  发改委称,今年以来,国家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价格信号在优化配置市场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推出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取消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完善调控程序,朝着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有效遏制了市场投机行为,保障了国内市场供应。

  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推进

  价格是市场的核心,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价格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宏观调控大局,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一方面综合采取措施,不断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实现了“稳”;另一方面不失时机推进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煤炭、铁路货运、水资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实现了“进”。

  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不断健全价格调控体系,完善价格调控方式,重要商品供应得到有力保障,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推进。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分别比2012年提高9.8%、8.3%,为促进夏粮丰收、保护农民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积极实施生猪市场价格调控,在3月初猪粮比价跌破盈亏平衡点后,及时启动生猪市场和价格调控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冻肉收储,引导猪粮比价回到盈亏平衡点左右,生猪市场调控取得积极成效。出台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平价商店、基本蔬菜品种政策性保险制度,研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教育、医疗、金融、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监管,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国家采取综合调控措施等因素作用下,今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4%,涨幅比去年同期低0.9个百分点,为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物价环境。

  重点领域价格改革积极有序推进。价格杠杆是当前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国家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价格信号在优化配置市场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推出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取消幅度限制、调整挂靠油种、完善调控程序,朝着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有效遏制了市场投机行为,保障了国内市场供应。出台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对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稳步推进电价改革,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份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实现电煤价格并轨,并取消了价格临时干预,电煤价格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有序推进水价改革,加强和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管理,明确了“十二五”末水资源费调整目标。稳步推进铁路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使价格形成机制朝着市场化方向迈出了重要步伐,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环保,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认真做好下半年工作,稳定价格总水平。下半年,价格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宏观调控中心任务,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不放松。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管理好通胀预期,保障群众生活,确保实现全年预期调控目标。二是坚持市场化导向的价格改革不动摇。以完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着力理顺比价关系,建立健全阶梯价格制度,利用价格杠杆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为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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