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能源法年会的通知

日期:2012-06-01 12:00:00

关于举办2012能源法年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理事、会员及专家:
    2012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需要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具体到能源领域,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增长方式变革,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为推动我国能源法治建设,研讨能源法研究中的热点与前沿问题,服务能源企业法律事务发展,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决定于今年10月24-26日在上海市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举办2012能源法年会,同时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与主要议题
    1.会议主题:创新·变革·制度构建
    2.主要专题:
    (1)能源增长方式变革与法律制度创新;
    (2)能源结构调整与法律制度构建;
    (3)能源市场结构与市场主体培育的法律问题;
    (4)国内外气候变化立法与能源法的理论和实践;
    (5)能源行业(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会议将以大会和专题会议结合的形式进行发言与讨论。
二、会议主要内容
    1.邀请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和中国法学会有关领导讲话;
    2.能源法年会论文交流;
    3、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四次会议。
三、会议时间、地点
    1.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24-26日(周三至周五)。
    10月24-25日举办能源法年会,并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26日组织参观考察,项目待定。
    2. 报到时间:2012年10月23日(周二)。
    3. 报到及住宿地点:
    酒店名称: 维也纳国际酒店(上海欢乐谷店)
    酒店地址: 松江人民北路1515号
    联系电话: 021-37783888 37783666
    联系人及手机:颜敏 13524242392
    4.会议地点:
    华东政法大学三百人会议室。
    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城龙源路555号,距离维也纳国际酒店(上海欢乐谷店)约2公里。
四、会议规模与参会人员
    会议规模100-120人。参会人员主要为:
    1.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理事和会员;
    2.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总)法律顾问或法律部门负责人;
    3.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从事能源法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律师。
    会议邀请有关立法机构、政府部门、中国法学会领导和本会高级顾问、顾问莅临会议指导。
五、会议论文提交及出版
    1.热忱欢迎能源法专家、学者和参会代表就以上主题和主要专题提交论文,并请各位理事在所涉及的领域协助组织有关论文。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请论文作者于10月15日前提交word文档电子文本。
    经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论文作为会议发言。会议发言论文作者应根据论文内容制作PPT并在10月20日前提交。
    会务资料组(华东政法大学)联系人:
    杜凤君  18801914662;shuiwumimeng@126.com
    周文静  18801914657;whzwj2009@163.com
    2.关于论文格式,拟作以下统一规范:
    (1)中文题目、内容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5个以内)。
    (2)标题目录:按一、(一)1.(1)依次排列。
    (3)参考文献:请标明姓名、作品、出版社或杂志出版时间。
    3.经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论文将编入会刊《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12》正式出版。
六、会议报名
    参会代表请填写会议报名表(见附件),于9月20日之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会务秘书组。
    会务秘书组联系人:
    吕  越:18618228241
    陈兴华:13681018881
    报名表传真请发:010-82236016
    报名表电子版请发邮箱:energylaw @126.com
    会议通知和报名表电子版可从中国能源法律网上下载,网址为:www.energylaw.org.cn。
七、其他事项
    1.会议由华东政法大学承办。10月23日(周二)当日将安排接机,具体方案另行通知。乘坐汽车或者火车方式到达的参会代表,请自行前往会场。
    2.会议费用: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参会企业和律师机构代表须交纳会务资料费2500元,大学和科研单位代表交纳会务资料费800元。确定会议发言的论文作者可以享受按应交纳标准减半交纳会务资料费的优惠;如为合作作品,排名第一作者可以享受此优惠。

 
二Ο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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