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实施需制定配套方案 需确立电网新盈利模式

日期:2014-11-27 12:00:00

  新电改方案上报,电改由预期开始进入实质性推动阶段。一位业内专家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方案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预期后期还将出台8-9个具体配套实施方案。

  将出台配套实施方案

  上述业内专家认为,方案的核心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前提是要实现输配电价的独立核算。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格机制,是“监管中间”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此次方案只是一个原则性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预期后期还将出台8-9个具体配套实施方案。

  该专家透露,新电改方案中,原来征求意见稿的“交易机构独立”改为“交易机构相对独立”,主要是考虑独立出去不具备操作性。基础支持系统、人才都需要重新建设,且需要与电网之间进行协调,从国情出发,估计还要授权电网企业来搭这个交易平台。

  新电改方案提出的改革框架是“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加强电网规划。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咨询中心主任曾鸣介绍,相对于2002年的5号文,新电改方案有两点大的区别:一是暂时不考虑输配分开和电网调度独立的事情,二是明确提出要加强规划。相隔12年,外部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最大变化是可再生能源并网的比例越来越大,使发电侧和用电侧具有双侧随机性,电力系统的整体规划必须强化。

  三类公司将受益

  东莞证券分析师认为,输配电价改革将有助于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的进程,为电力价格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构建提供基础。同时,新方案强调放开配电侧和售电侧的增量部分,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此举将在配售电侧引入更多的市场竞争者,从而有利于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形成。

  水电行业、地方小型电网企业以及电力大用户,将是新电改中最大受益主体。这些长期受非市场化力量桎梏的领域,将在市场化推进过程中释放出应有的活力。

  申银万国分析师认为,预计2015年随着电力改革政策不断深化,电改仍是电力板块中期布局的主线。三类企业将受益于新一轮电改:一是已有配电资源的企业和区域性发电企业,如文山电力、乐山电力、天富能源、上海电力、浙能电力、内蒙华电等;二是低成本、低度电能耗、高效率的电力企业,如大型水电企业长江电力、国投电力,大型发电运营商国电电力、华能国际等;三是可以降低燃煤成本的企业以及节能提效服务企业,如隆华节能、科远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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