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 在能源法研究会2013年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7-04-17 12:00:00

中国法学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刘飏

在能源法研究会2013年会上的讲话

2013年8月28日

 

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同志们:

   很高兴能够专程赶来参加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3年度的年会。记得去年能源法研究会在上海开年会时,我已经答应参加,后来因为一项外事工作安排的时间冲突没能参加,留下了遗憾。这次总算是践约了!在这里,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能源法研究会2013年年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向致力于推动能源法制建设的各位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的同志们表示敬意,也向为本次会议提供周密安排和热情接待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及中核江苏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实现两个百年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一系列配套完善的法律制度做支撑,需要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法制环境做保障。我前几天去四川出差,在宜宾街头的电子大屏幕上看到一行字,叫做“以法制梦来助推实现中国梦”,令我心里为之一动,因为这说出了我们法律人的一个共同的心声。令人欣慰的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把习总书记关于法制的讲话捋一捋还是相当有份量的,他在短短的几个月就多次强调:法制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制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等等。我想习总书记这一系列的关于法制的重要讲话应该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所以,在这里我想讲两点意见,和同志们做个交流。

    第一,要从战略的高度为国家能源领域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提供法学理论和智力的支持。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的综合竞争力的艰巨任务已经摆在我们国人的面前,我们总说能源是我们国民经济的基础,如果让我给定位,我认为它应该是国民经济的引擎和发动机。能源对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至关重要,其影响和作用越来越大。说它事关国计民生之大计,一点都不为过。能源的供应与能源安全、能源的消费与总量控制、能源环保与绿色发展,还有全球气候变化的应对等等,这都是我们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引起全球关注的战略性的问题。

    最近我看媒体报道,欧盟对我国的光伏产业展开“双反”调查,我们经过博弈跟它讨价还价,最后初步达成了和解的价格协议。但是恐怕事情还不算完。我几年前在无锡开会参观过尚德,当时风光着呢,是支柱产业!可是最近破产重组了。我对能源行业包括光伏领域没有研究,但是给我的感觉光伏产业已经内外交困,正在困境中寻求重生。昨天下午我去看了看田湾核电站,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核电,感到很长知识。刚才潘总也说了,核电在我们国家电力能源中的比例只占2%,还是太低了,太小了!一方面产能过剩,一方面又急需很大的发展空间,我想这些难题真是很纠结,也是需要破解的。

    大家都知道法制乃规则之制,它本身就是搞制度设计,就是用它来调整各种关系的。刚才叶会长在致辞当中也讲到,我们现在的能源法律体系还不太成形,还存在着法律的空白和制度的缺陷,我想这恐怕是事实,也是不容回避的。对这些问题怎么办?确实需要我们共同地去研究、去破解。本次年会以能源法制与制度创新为主题,可谓正当其时,所设定的五个专题也很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希望大家能够深入的研讨交流,拿出有价值的、管用的研究成果,从法律制度层面积极地推进能源法制建设和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发挥制度创新对能源改革发展的先导和保障作用,为能源领域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这是我们的使命,我想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的自身建设,把研究会真正打造成为能源法制建设的主阵地和主力军。能源法研究会是中国法学会系统中具有产、学、研相结合特色的一个专门研究会,据我了解是独一无二的。成立16年来,为推进能源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对能源立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努力搭建国内和国际研究交流平台,自2008年起连续成功举办了六届年会,还承办和协办了一些有影响的能源法国际会议。党的十八大后又及时召开加快完善能源法律体系座谈会,深入分析我国能源法立法滞后和缺失的一些重点问题,及时提出能源立法应当成为今后五年国家立法的重点领域的建议,我觉得这个建议提得很及时,很必要,也很中肯。近年来出版的《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系列专著以及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也为我们能源法研究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我注意到这次参会人员有法律院校的专家学者,有立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还有企业、行业、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一大批高级首席法律顾问,应该说这就是我们能源法研究会的一个最大的优势。希望我们这个研究会能够进一步搭建好这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能够开通直通车,将能源法研究成果能够直接转化应用为立法、司法、执法的实践当中去,能够应用于能源行业的法制建设和我们法律院校的教学科研当中去。要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借鉴国外能源法制建设的成熟成功的经验做法,把现成的、符合我们情况的拿来为我所用。同时,也通过在国际舞台上的交流发出我们的声音,争取话语权和规则的制定权。我发现我们吃的很多亏,问题在哪儿呢?有的人说美国最讲法制、最讲规则,那美国怎么还那么横行霸道?因为它有规则制定权,甚至是一定的决定权。而我们在国际舞台上参与、甚至能够掌握主动权的领域很少,这就是我们要吃亏的地方。如果我们的国力再强大一些,我们的法制再健全一些,恐怕我们在制定规则上就有主导权,就有更多的发言权,发出强大的声音。

昨天晚上我翻看了会议的论文资料集,厚厚的一大本,这些都是同志们的智慧和心血的结晶。我相信,有我们这么一大批有责任、有担当、志同道合的人满怀激情去执着追求,我们能源法制的体系建设一定会修成正果。我这是呼应叶会长说的有的法律修订十年都未“修成正果”的说法。我们说,它一定会修成正果,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

预祝我们的年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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