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能源法年会通知

日期:2013-05-21 12:00:00

   能源法会〔2013〕6号

    关于举办2013能源法年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理事、会员及专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精神,研讨能源法热点与前沿问题、繁荣能源立法研究及交流,推动我国能源法治建设、服务能源行业(企业)法律事务发展,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决定于今年8月28-30日在江苏连云港市举办2013能源法年会,同时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要议题

    1.会议主题:能源法治与制度创新

    2.主要专题:

    (1)破解能源立法困境的分析与探讨;

    (2)能源市场化改革与能源法制;

    (3)美丽中国与能源生产消费方式变革的法律制度建设;

    (4)能源行业(企业)科学发展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

    (5)国内外能源法理论与实践的新进展与分析探讨。

    会议将以大会交流和专题会议研讨等形式进行发言与讨论。

    二、主要内容

    1.邀请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和中国法学会有关领导讲话;

    2.年会论文交流、专题研讨;

    3.能源法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三、时间地点

    1. 会议时间:2013年8月28-30日(周三至周五);8月27日(周二)报到

    8月28-29日举办能源法年会,并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30日组织参观考察江苏田湾核电项目等。

    2. 会议地点:连云港市神州宾馆。连云港市海棠北路215号,宾馆电话总机 0518-82310088。

    3. 连云港会务组联系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李朝庆  18961370813  0518-82206769

    于  杰  18961370029

    传真电话:0518-82205512

    四、参会人员

    会议规模100-120人。

    参会人员主要为:

    1.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理事和会员;

    2.能源企业和行业协会(总)法律顾问或法律部门负责人;

    3.高等院校、研究单位、实务机构及相关单位从事能源法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律师。

    会议邀请有关立法机构、政府部门、中国法学会领导和本会高级顾问、顾问莅临会议指导。

    五、论文提交

    1.热忱欢迎能源法专家、学者、参会代表就会议主题和主要专题提交论文,并请各位理事在所涉及的领域协助组织有关论文。论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请论文作者务必于8月10日前提交word文档电子文本。

    2. 经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论文作为会议发言。会议发言论文作者应根据论文内容制作PPT并在8月20日前提交。

    会务资料组联系人:华东政法大学

    柳  旭   18817563450   liu-xu-lucy@163.com mailto:liu-xu-lucy@163.com>

    王  宁   18817562743   52948377@qq.com mailto:52948377@qq.com>

    赵  奕   13817534361    66928739@qq.com

    3.论文格式请按以下规范提交。

    (1)中文题目、内容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5个以内)。

    (2)标题目录:按一、(一)1.(1)依次排列。

    (3)参考文献:请标明姓名、作品、出版社或杂志出版时间。

    4.经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论文将编入会刊《中国能源法研究报告2013》正式出版。

    六、会议报名

    参会代表请填写“2013能源法年会报名表”(见附件),于7月25日之前传真或电子邮件,向会务秘书组报名。

    会务秘书组联系人:

    能源法研究会秘书处

    吕  越:010-82256141 18618228241

    陈丕植:010-65539615 13699271988

    传真电话:010-65539615  010-82236016

    电子邮箱:energylaw @126.com (能源法研究会邮箱)

    会议通知和报名表电子版可从中国能源法律网下载,网址为:www.energylaw.org.cn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承办。

    2. 8月27日(周二)全天在连云港机场、火车站安排接机接站(乘坐火车的代表请在“连云港东站(终点站)”下车)。自驾车的参会代表,请自行到神州宾馆报到。

    3.会议费用: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参会的企业和实务机构代表请交纳会务资料费2000元,大学和科研单位代表请交纳会务资料费800元。确定大会发言的论文作者可以享受按应交纳标准减半交纳会务资料费的优惠;如为合作作品,排名第一作者可以享受此优惠。

    附件:2013能源法年会报名表[点此下载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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