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 “绿能杯”高校法学研究生暑期调研竞赛的通知

日期:2024-06-01 08:58:00


     为了打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能源法学科建设和实践性教学的特色品牌,推动学科竞赛评审评奖活动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提高能源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产教融合实践性教学,深化协同育人,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于2023年发布和实施了《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学科竞赛活动评审评奖办法》,作为推进能源法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规范。经过前期工作和酝酿,我会决定根据前述规范继续举办第七届全国 “绿能杯”高校法学研究生暑期调研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竞赛背景

自2016年开始,为加强学科建设,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连续举办六届全国“绿能杯”高校法学研究生暑期调研竞赛活动,调研和竞赛主题分别为“核电安全、绿色发展的法律保障”、“煤炭清洁化利用的法律保障”、“分布式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的法律应对”、“天然气产业法律问题调查研究”、“新冠疫情对能源行业的影响及法律对策研究”和“‘双碳’背景下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政策对策研究”,吸引了南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河北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几十家高等院校参加,支持单位包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等能源企业以及有关能源行业协会,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本项竞赛活动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实务界的作用,推进企业和高校的深度交流,促进能源法学科发展;通过选择能源领域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发挥研究生的研究力量,推动我国能源“四个革命”,研究实现环境、资源、能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途径。竞赛活动的目标和宗旨是:宣传国家有关能源高质量发展、清洁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培养高校法学研究生调查研究和实践能力;建立社会团体、高校和企业之间联合践行社会责任的渠道;加强能源法学科建设,培养能源法学研究力量。

二、调研竞赛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根据《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学科竞赛活动评审评奖办法》,我会筹建竞赛活动组委会和竞赛活动秘书处,向我会会员公开征集本届调研竞赛活动选题及意向承办单位。组委会在对竞赛选题、承办单位筹办方案进行优化后,提交研究会会长和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相关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信息如下:

主办方: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

承办方:北方工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协办方:云南省清洁燃料协会、云南省实用新技术协会

(根据竞赛组织需要,协办单位可以再增加。)

三、本届调研竞赛主题

从是否为电力利用形式的角度看,可再生能源可以分为电力可再生能源和非电力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国家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液体燃料。为保障生物液体燃料的销售渠道畅通,《可再生能源法》还规定,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明确的主管部门和行业标准,加之行业内部发展良莠不齐,清洁液体燃料产业的发展举步维艰。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能源转型问题更为迫切,化石燃料的替代问题也应当成为社会各界重点关注的话题。第七届竞赛筹备在即,经组委会商议,决定将本届竞赛主题定为“我国清洁燃料产业发展相关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引导竞赛师生对清洁燃料产业发展中涉及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贡献学术智慧。

本次调研主题为我国清洁燃料产业发展相关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可以围绕以下议题(不限于)展开:

1.清洁燃料产业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问题;

2.清洁燃料产业监管制度问题;

3.清洁燃料产业发展中的具体制度,如补贴、销售等;

4.清洁燃料能源企业合规问题;

5.清洁燃料行业纠纷相关问题;

6.其他涉及清洁燃料产业发展的法律政策问题。

四、调研竞赛安排及相关要求

1.参赛高校自行组建调研小组。调研小组由带队教师和研究生(可以有个别本科生)组成,围绕调研主题要求选择不同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为保证调研活动有序进行,提高调研报告质量,每支竞赛队伍须有至少一位指导教师。每个高校参赛队伍最多3支。

2.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参赛调研小组进行能源行业、法律、政策等方面的集中培训。

主办单位将尽力组织协调调研单位;欢迎各参赛高校自行联系调研单位,如需要,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出具介绍信、联络推荐专家等。

3.调研报告经专家评委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组委会还将酌情评出优秀指导教师等奖项。

请参赛师生注意,调研报告不同于学术文章,本竞赛更注重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要求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提出的对策建议要注意可行性。调研选题鼓励“小”,不提倡“大”。

每支竞赛队伍提交调研报告时需同时提交查重报告。查重率超过30%的,将不能参与评奖。

4.各调研队伍应对自身行为负责,开展调研活动时注意安全,遵守调研单位的相关要求。

五、调研竞赛时间

1.5-6月份,前期筹备、报名。

2.7月中旬,举行活动启动仪式;赛前培训。

3.7-8月份,各调研小组开展调查研究。

4.9月份,各调研小组撰写调研报告。

5.10月份,提交调研报告,专家书面评审,现场答辩,举行颁奖仪式公布评奖成绩,颁发证书。同时,视情况举行专题学术或教学交流会。

六、特别说明

为鼓励更多师生投入到能源法研究,可实行联合带队老师制,即如果某一参赛队伍指导教师因故不能进行指导,可通过组委会协调或自行协商方式,由其他参赛队伍指导教师带队。同时也欢迎经济法学界、环境资源法学界等其他学科教师组建队伍报名参加。请参赛高校在6月20前将报名表发至能源法研究会邮箱:energylaw@126.com,逾期不再接收报名。如有相关疑问,可发邮件咨询。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

二O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第七届全国“绿能杯”高校法学研究生暑期调研竞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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