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军:环保数据造假须零容忍

日期:2017-04-07 12:00:00

           假药、假文凭、假名牌……在现实生活中,早已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环境保护领域,也不例外,其中污染物污染源数据造假,就是一种典型行为。尤其是有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牟取暴利,竟然置公众的健康于不顾,弄虚作假,损害公共环境利益。

   近日,环保部7个机动督查组持续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开展专项督查,已发现企业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120个。督查组发现,安阳一家公司二氧化硫在线监测数据为负数,石家庄一家公司蒙骗执法人员、拒不接受检查。

        近年来,环保数据造假案并不鲜见,但这个案例还是刷新了数据造假的“下限”。有足够数据表明,这起案例虽然极端,但并非偶发。在重重打击下,环保数据造假有所减少,但并没从根子上被遏制。在环保部的多次例行检查中,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是问题重灾区,几乎一抓一个准。

       众所周知,监测数据是环境执法的基础,造假不仅干扰环境执法决策,也影响老百姓对环境治理的信心,与当前对环境违法高压打击的态势可谓背道而驰。在国家出台史上最严《环保法》之后,仍有企业顶风作案,环保数据造假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是何原因?

   业内专家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尴尬,原因很多,重点是执法环节存在一定欠缺,法律手段没有用足用够,就数据造假而言起码表现在两点:

   一,查处让违法企业感觉不到伤筋动骨的“痛感”。

   二,由于地方GDP政绩观作祟,环保属地管理制度让地方环保部门在整治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出现环保部门参与数据造假。

     “处罚不严,违法成本低而获利成本高,这是绝大多数违法企业环保数据造假的主要原因。”中研普华研究员王鹏指出,“首先,除了违法成本低,还有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可能会在环保数据造假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了维护地方经济增长稳定而"牺牲"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表示,当前对环保数据造假处罚的依据有了,但对于污染源监测数据还缺乏必要的规范,容易让数据造假者钻空子。

   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等专家曾建议,环保部门对监测数据造假必须持“零容忍”态度,除了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职责,还应探索运营方式、市场退出机制等创新手段使造假无处遁形。

    综上,理顺考核等管理体制,自上而下的治理压力才能转换为治理的深入和落实,让监管者不能造假也无须造假;完善市场规则,抬高防假打假的技术水准和违法成本,在现实的利益权衡面前,让污染企业不敢造假;拓宽环境数据监测渠道,拥抱更多社会环保监督力量,让无处不在的“探照灯”照亮环保数据监测的灰色地带,合力营造不想造假的体制机制和善治氛围。唯有如此,才能杜绝环保数据造假,才能托举起天蓝水绿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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