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研究会2012年年会 在上海成功举办 陈冀平出席并讲话

日期:2012-10-30 12:00:00

    本网讯:10 月24日至26 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2 年年会在上海华东政法大学隆重举行。来自全国的能源法律研究者和工作者130余人欢聚一堂,围绕能源发展转型的“创新、变革、制度构建”这个主题开展交流。这是全国能源法“产学研”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盛会,是能源法研究成果集中展示的盛会。
    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年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能源法研究会成立十五年来组织开展能源法律制度及其体系研究、积极参与国家能源法制建设、搭建国内外学术交流平台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并对研究会提出三点希望:第一,积极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去。要团结、引领广大能源法学者与法律工作者为法治国家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二,要从国家能源工作的大局出发来大力推进能源法学研究的开拓创新。要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来进行能源法律制度研究和制度设计,要建立法学院校、能源研究机构与能源法律实务界的多向交流机制,实现互融、互动、互补。第三,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真正团结、引领能源法学者和能源法律工作者在参与能源法立法和法制实践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真正成为能源法研究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叶荣泗会长代表主办方致开幕辞。他指出,年会在大学举办对提高研究能力,丰富研究成果,推进学术研究与现实实践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能源法研究人才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年会主题,他指出,能源发展方式转变是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面临挑战,却是刻不容缓。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目标应当是科学发展,实现高效、清洁、低碳、安全;转变的主要路径是改革、改变和创新;转型的主攻方向是洁能(包括低碳能源开发和高碳能源低碳化使用)与节能。必须加强能源法制建设保障能源发展方式转变。他列举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所涉及的8个能源领域综合性、基础性重大问题的解决,说明亟需制定综合性、基础性的《能源法》,同时要创新和完善能源法律制度,需要从事能源法研究的专家、学者奋发努力、坚持不懈。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在欢迎辞中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和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在介绍了华东政法大学秉承“明德崇法,笃行之至”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迎来六十年华诞辉煌历史,以及经济法律研究院研究地位、强大实力与丰硕成果之后表示,能源法与自然资源法所以经济法律研究院为平台,在能源法立法、制度设立与研究方面成果斐然。学校非常重视并发掘、支持能源法学科建设和研究工作,将从人才引进、资金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本次年会共收到论文64篇,25人进行大会发言。徐锭明参事就《第三次工业革命与能源发展转型》、翟勇主任就《低碳发展的理念、国际战略和战略抉择》做了专题演讲,与会者感到开阔了视野,很受启发。会议围绕能源增长方式变革与法律制度创新、能源结构调整与法律制度构建、能源市场结构与市场主体培育的法律问题、国内外气候变化立法与能源法的理论和实践、能源行业(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等五个专题对能源转型背景下的能源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会议讨论热烈,不时出现不同观点的交锋,在低碳发展与法律变革的关系等问题上形成共鸣。
    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能源法研究会高级顾问孙琬钟,国务院参事、原国家能源办副主任、国家能源咨询委员会副主任、能源法研究会高级顾问徐锭明,研究会顾问吕振勇,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上海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金鑫、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以及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电监会的有关官员莅临本次会议。
    能源法研究会执行副会长周立涛、副会长吴钟瑚、石少华、肖国兴,以及副秘书长张勇、任华、陈兴华等出席会议,担任会议主持人和组织者。吴钟瑚副会长做会议总结发言。
    年会期间还召开了能源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法律研究院承办。
    此次年会正值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三十周年、能源法研究会成立十五周年,与会代表以年会的圆满成功的实际成果以志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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