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一律不增建设用地指标

日期:2013-11-12 12:00:00

  国土资源部日前决定,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相关配套工作。

  具体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统筹管控,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一律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把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用地供地闸门,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全面查清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和建成违规产能项目用地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坚决取消国土资源优惠政策,清理并废除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用地、用矿优惠政策;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国土资源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上一篇: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用价格杠杆撬动绿色发展

下一篇: “383”方案或深度影响金融石油电力等企业

友情链接
行业协会
媒体机构

“扫一扫”

进入手机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