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待明晰 生态红线或明年划定

日期:2013-11-13 12:00:00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并重申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关键是明晰自然资源产权,并通过合理定价反映自然资源的真实成本,使市场同样在生态环境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记者了解到,目前环保部划定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作正紧张进行中,有望2014年底之前完成,而此次三中全会重申生态补偿,也有望使迟迟未能出台的《生态补偿条例》加速推出。

  针对此次全会提出的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专家建议,可以仿照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委员会,统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上一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京举行 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下一篇: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用价格杠杆撬动绿色发展

友情链接
行业协会
媒体机构

“扫一扫”

进入手机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