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第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

日期:2015-02-27 12:00:00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第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

  2015年2月7日,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第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在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所在的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会议室召开。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副司长(研究会副会长)贺刚出席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秘书长、部分常务理事及代表近30人参加会议。

  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长石少华主持了全天的会议。常务副会长周立涛作了能源法研究会换届以来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审议通过了研究会2015-2020年发展规划、2015年工作要点、专业委员会设置方案及专委会工作规则、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和研究会会员管理办法,并对其内容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

  石少华会长专题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和王乐泉会长讲话、陈冀平常务副会长报告的主要内容。

  周立涛常务副会长向会议报告了能源法研究会换届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及2015年工作要点;加强组织体系及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能源立法工作;认真筹办海峡两岸会议及企业法务论坛;做好会员管理服务及建章立制工作;加强外部沟通联系和新闻宣传。提出了继续坚持产、学、研、政相结合特色,将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办成政府倚重、社会信任、法界知名的新型法治智库,为中国能源法治建设做出新贡献的奋斗目标。

  吴爱红秘书长分别就《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审议稿)、《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5年工作要点》(审议稿)、《中国能源法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送审稿)向会议作说明;石少华会长就《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专业委员会设置方案》及《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送审稿)向会议作说明;

  陈兴华副秘书长就《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员管理办法》(送审稿)向会议作说明。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能源法研究会换届半年来的工作;通报了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各研究会工作的情况,相关经费分配情况,以及中国法学会的专业研究会到民政部门独立登记注册的相关情况;从对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在未来研究工作中的几点建议、中国法学会如何为研究会做好服务工作两个方面,详尽热情地作了阐述。李主任还提议将《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发展规划(2015-2020年)》修改完善后报中国法学会。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贺刚副司长也是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的副会长,他在讲话中指出,加强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要落到能源领域各个行业的实处,推进能源革命、确保能源安全,离不开能源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能源法治建设的发展;有关综合性能源立法和能源各行业专门法的立改废进程中,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希望并相信能源法研究会能够为此作出卓有成效的成果和业绩。

  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题,石少华会长做了会议总结,并代表研究会领导班子向参会代表和全体会员提前拜年,预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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