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在京召开能源企业法务座谈会

日期:2017-08-07 12:00:00

 

本网讯:2017727日上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在北京召开了能源企业法务座谈会,围绕能源企业法务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听取意见建议,探求能源企业、律所、学界等多方合作之道。本次会议由我会会长石少华主持,参加人员有常务副会长周立涛,副会长李朝晖、陈臻,秘书长吴爱红,常务理事张利宾、张云涛,副秘书长张晓京、陈兴华、张小平等。

 

    在当前社会,能源企业面临着许多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存在着众多的法律冲突与权益纠纷等,需要业内人士进一步探索与解决,进而推动能源法研究的产学研政律的有机结合。围绕能源企业法务问题这一专题,能源法研究会与能源实务界代表进行了相关的交流会面,以期进一步解决能源企业的实际问题。

首先,石少华会长就当前能源企业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概括性阐述,强调能源企业法律实务问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引发的大家的深思。石会长指出:“按照研究会三个服务的宗旨,2018年工作重点及年会主题将是加强能源行业企业法律实务建设。为此,今天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集思广益,请大家献计献策,为明年工作提供思路。”

 

     能源企业与律所代表在此次会议上也就实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看法与建议。周立涛常务副会长对推动能源法研究会与能源企业携手合作解决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并举方面提出自己的想法突出强调了能源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并提出能源企业法务队伍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陈臻副会长提出了关于能源法务论坛提出新的设想,精心策划,以案例交流经验,解决外部环境给法务带来的挑战处理问题和内部法务队伍建设。

张利宾常务理事对当前能源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梳理,针对国企混合制问题、反腐问题、能源产权问题、行政合同问题、生态问题这五个方面提出问题与建议。

李朝晖副会长介绍了本单位法务人员建设的做法,供其它企业学习借鉴。李会长认为这样可以增进圈内的沟通与交流,提供能源共性问题解决措施,同时也就能源企业的现实问题展开交流与讨论。

张云涛常务理事就能源法的概念、企业与能源法律系统的衔接、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认为研究会可以做好桥梁,与政府建立关系,比如结合具体问题对中央政策提出建议,实现资源共享。

    吴爱红秘书长提出改革问题是迫切问题,如政府政策的研究落实、政府与企业间的交流反馈等。对于有些政策,政府迫切需要企业的反馈,从而进行不断的调整。能源企业共性问题的研究解决,如公司治理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一带一路下走出去能源问题、电改、化解产能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关注。我们可以举行论坛、小范围座谈会、小专题的形式,大家一起分享经验与交流

    鉴于上述意见,张晓京副秘书长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打造我们研究会自己的品牌,举办能源法务论坛,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能源企业法务案例调研行,围绕企业具体的案例进行多方沟通与交流,能源法研究会为此提供服务并形成文字与资源供参考学习二是坚持绿能杯调研,培养学科人才三是设立基金,如能源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发展基金,研究会进行推进

 

张小平副秘书长提出现在正处于能源法研究的转折阶段,我们学者要改变自己的看法,学者、企业与律所之间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推动实务问题的解决。

 

陈兴华副秘书长主要从操作层面提出相关建议。在学术方面要不断深化,落实到具体领域,在人才培养方面不断提高,完善产学研政律的不断结合。可以举办青年论坛,集合研究会青年人才就热点话题进行深度交流;同时研究会研究会也应该充分发挥它的桥梁的作用,注意做好与政府的沟通与交流。

 

在本次座谈会中,各方人士畅所欲言,就当前能源企业的法律问题以及研究会能做的工作纷纷建言献策。座谈会还讨论了今明年企业法务方面的重点工作及活动。此次座谈会推动了能源法研究会与能源企业的携手合作,有利于我会进一步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

上一篇: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京召开

下一篇: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16年会中青年优秀论文获奖名单公示

友情链接
行业协会
媒体机构

“扫一扫”

进入手机预览